为加强公众参与,发挥公众在我市规划管理中的作用,推进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济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鲁政字〔2023〕194号)等要求,现依法对《济宁市任城分区南苑片区柳行路北、颂园路东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规划内容进行社会公示,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内容
1.规划范围
南至柳行路,西至颂园路,用地面积5.26公顷。
2.主导功能
绿地、公用设施。
3.土地使用规划
规划城镇建设用地5.26公顷,其中供电用地1.88公顷,其他公用设施用地0.06公顷,公园绿地1.85公顷,城镇村道路用地1.47公顷。
4.道路交通规划
柳行路为主干路,颂园路为次干路。
5.绿地与开敞空间规划
规划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85公顷,均为公园绿地。
6.重要控制线规划
道路红线:柳行路道路红线宽度60米,颂园路道路红线宽度24米。
城市黄线:规划1处供电设施,用地面积约1.88公顷;规划5处其他公用设施,用地面积0.06公顷。
城市绿线:规划1处公园绿地,用地面积约1.85公顷。
7.相关规划图
二、征集单位
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
三、公示时间、地点及方式
1.公示时间
2025年4月18日—2025年5月17日
2.现场公示
规划用地现场。
3.网上公示
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网站,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政务网站。
四、反馈方式
1.电子邮箱:rcq_ghfj_bgs@ji.shandong.cn
2.联系电话:0537-5662809
3.监督电话:0537-2310810
4.信件:寄往“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任城大道89号任兴商务中心C座907室”(请注明“规划公示”字样),邮编:272000
五、其他事项
对上述规划草案的意见应在公示期内提出,有效反馈意见需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身份信息、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如反馈意见不准确、不完整或者无法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或者反馈逾期,均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