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草资源和湿地保护监督科

承担全市森林、草原(地)资源保护发展和管理工作,拟定相关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额、林地定额,监督管理林木凭证采伐与运输。负责全市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地)改革等工作。负责林木种苗、花卉、草种的监督管理等工作。承担良种选育、审定、示范、推广等工作。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承担全市森林、草原(地)防火相关工作,组织编制森林、草原(地)火灾防治专项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森林、草原(地)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防火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承担全市林产品质量监督、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和草原(地)开发利用的监管工作。承担全市湿地保护工作,拟订全市湿地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湿地公园的指导、监督和管理。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地)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指导监督全市集体林地、林木承包经营和流转工作。指导全市国有林场、良种基地、苗圃、森林公园建设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地)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牵头自然资源系统安全生产监管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