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督察科
根据市政府授权,对县(市、区)政府落实国家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指导监督全市自然资源领域执法监察工作。指导卫片执法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协调全市自然资源领域重大违法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工作。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协调处理全市自然资源重要信访事项和群体性突发事件,督查落实重要信访事项处理。牵头负责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济南局、国家林草局合肥专员办交办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