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宣布失效和废止部分文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9-11 10:39 浏览次数:


济自资规发〔20269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市局各科室、直属单位:

为加强自然资源文件管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2019年1月1日以来印发的政策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经清理,决定对7件文件宣布失效,对14件文件予以废止。

凡宣布失效、废止的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不再执行。

 

附件:1.失效文件目录.docx

          2.废止文件目录.docx

 

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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