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宏河百利矿业有限公司凫山石灰岩开采方案》审查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7-30 浏览次数:

 根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矿产资源法〉实施衔接过渡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鲁自然资办函〔202555号)等相关规定,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专家对《山东宏河百利矿业有限公司凫山石灰岩开采方案》进行了审查,并已通过专家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如对该审查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传  真:0537-2321703

 电话:0537-2343079

 邮箱:jnzrzyghjkcbhk@ji.shandong.cn



 附件:1.山东宏河百利矿业有限公司凫山石灰岩开采方案专家审查意见.pdf

              2.山东宏河百利矿业有限公司凫山石灰岩开采方案专家审查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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