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济不动产公〔2026〕J-620号)(焦秋菊)

发布日期:2026-06-12 浏览次数:

济不动产公〔2026J-620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济宁市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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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537-6563041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遗赠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

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1

焦秋菊

房屋

所有权

南池水(御)景园A1号楼02单元1502-1503

鲁(2020)济宁市不动产权第0030674

刘启峰

 

济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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