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济宁市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聚焦明晰产权、优化管理、生态价值实现三大路径,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着力破解林业发展难题,形成生态保护、产业发展、农民增收共赢格局,兖州、泗水、汶上等试点县探索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做法。兖州区探索平原地区农田林网“统分结合”管理新模式获评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业改革发展典型案例,为全省唯一入选案例。
一、深化产权制度改革,筑牢林业发展根基
(一)摸清产权底数。完善产权制度,是深化集体林改最重要、最核心的内容。济宁市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从2009年启动试点,到2011年基本完成了明晰产权、确权到户、勘界发证的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任务。在此期间,组织乡镇、村,对试点范围内资源总量、现状地类、经营面积、林地延包等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掌握林木权属变化情况。
(二)规范林权登记。以明晰产权为核心,在巩固承包到户、勘界发证成果基础上,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积极探索建立健全集体林地“三权分置”运行机制,制定了《关于加强林权管理与登记的通知》等文件,从林权设定规范、登记流程规范、流转程序条件3个方面细化完善政策,指导全市妥善解决集体林地类重叠、权属交叉等历史遗留问题,规范承包(流转)合同,依法开展不动产登记。
(三)创新产权凭证。对于地类为非林地但切实属于集体林业资源的农田林网,兖州区创新推出“零面积林权证”,在林权证中仅注明承包林带的具体位置和树木株数,不注明具体面积,在备注中注明林网属性及林带长度,有效避免因地类、面积重叠导致的不动产权登记困难和林权矛盾纠纷,促进农田林网健康发展。汶上县探索开展林下空间不动产登记,尝试经营权收益权再流转,赋予经营权抵押、收益权质押等多种功能,让林农分享更多的改革红利,拓展林地经营权权能,为金融创新奠定产权基础。
二、优化管理服务机制,提升林业治理效能
(一)实行科学经营。为推动实现集体林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统一,以放活经营为导向,积极开展森林可持续经营,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实施公益林、商品林分类经营,完善公益林生态补偿制度,放活商品林经营管理,在不影响生态功能的前提下对公益林实行分级经营管理。以中央林业资金森林质量提升、省级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等项目为依托,采取中幼龄林抚育、景观林近自然培育、针阔叶纯林混交林改造、中大径材林培育等10种模式,明确经营区域森林采伐强度、补植树种、补植密度、整地方式等标准,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出台《济宁市封山育林管理办法》,对全市荒山绿化三年行动新造林实行封山育林,全部纳入林长制网格化管护体系,巩固造林成果保障苗木尽快成林。
(二)引导规模经营。针对集体林地分散细碎的特点和农村老龄化、空心化现状,有序引导集体林权流转,促进集体林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经营。鼓励农户开展股份合作经营、家庭联合经营、委托经营等多种形式的合作经营,推广企业+村集体(合作社)+基地+农户、种植(养殖)基地+加工企业+电商的经营模式,推动林业企业与村集体、农户开展联合经营,实现多方共赢。兖州区探索统分结合管理模式,以单个林带为单位实行均分到户、联户承包。联户签订一份合同,合同说明各户的林网长度、林木株数及位置;联户成员内部签订协议,明晰权利义务关系和利益分配方法,由村级组织签证、监督,有效解决平原林地碎片化问题。
(三)提升经营效能。依法放活集体人工商品林采伐管理,简化优化林木采伐审批流程,推动林木采伐审批减证便民,推行上门办理、批量办理等服务,全面提升林业管理服务水平。泗水县探索林木采伐规范管理,与税务部门创新建立加强木材经营加工行业税收管理协作机制,采取信息共享、协同监管、联席会议、联合宣传等工作措施,打造从林地到车间的全链条监管体系,推动林木采伐管理和林木加工行业依法规范经营。优化林木采伐审批服务,推行一站式审批服务和上门审批服务模式,实行镇村联动,为群众提供一条龙便捷审批服务。
三、拓展价值实现路径,推动生态惠民富民
(一)做强做优主导产业。坚持科学合理利用集体林地资源,大力发展特色林果、木本粮油等经济林,做大做优林下种植、林下养殖等林下经济产业,形成以东部山区为特色的林菜、林药、林禽、林畜等复合模式,以济北平原、南四湖周边县区为特色的林粮、林菌、林蝉、皮毛特种养殖等业态,微山湖麻鸭、汶上芦花鸡、鱼台一品鹅、梁山县步步高蚯蚓等系列品牌在全省甚至全国叫得响。汶上县创新林下养殖生态循环模式,以林下养鸡,以鸡养林,形成了林业-牧草-畜禽生态循环链,开展林下芦花鸡养殖连片经营、规模化发展,“不砍树能致富”的路子越走越宽。
(二)培育发展融合业态。在“两山”理念的引领下,积极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以共建共享为目标,让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积极打造全过程、各环节文旅融合业态。推动经济林发展与乡村旅游深度融合,积极打造“邹东深呼吸”等森林康养品牌,开展赏花游、采摘游等主题活动,发展农家乐、创意农副产品、文旅手办礼品等产业,走出一条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的绿色发展之路。
(三)创新金融赋能模式。林权是林业经营者最大的资产。济宁市定期组织开展政银企对接活动,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推进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创新林权融资渠道。为加快推动集体林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金,为生态价值变现奠定基础,结合全市荒山绿化三年行动同步启动了荒山绿化碳汇造林项目开发工作。
下步,济宁市将紧扣集体林权改革的方向、立场和原则,立足森林“四库”功能,持续健全“三权分置”运行机制,以试点县为重点,积极推进制度创新,加快建成权属清晰、责权利统一、保护严格、流转有序、监管有效的集体林权制度,推动森林经营更加科学高效、林权价值增值途径更加多样,促进森林资源持续增长、森林生态质量持续提高、林区发展条件持续改善、农民收入持续增加,增强林业发展内生动力,为全省林业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综合科:郭朝阳、林草科:孙逢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