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喻屯镇顺河村刘国富)

发布日期:2026-03-05 浏览次数:

任城区喻屯镇顺河村村民刘国富因保管不善,将鲁(2022)济宁市不动产权第0079338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国富

2026 3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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