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济宁市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延续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及《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令第11号)有关规定,济宁市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申报的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延续材料符合相关要求,我局同意延续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现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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