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持续加强陆生野生动物保护

发布日期:2026-11-06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邹城市坚持保护优先、规范管理,统筹源头管控、科学救护、疫源疫病监测三端发力,持续加强陆生野生动物保护,保护成效显著。

源头管控是守护野生动物的第一道关口。7月,邹城市在全市开展陆生野生动物领域安全检查,对金鹰养殖场、润达鹦鹉养殖中心、小鹦鹉大智慧养殖有限公司等6家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逐级排查,并将全市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底数统计表报济宁市备案,实现了人工繁育环节底数清、风险可控、监管全覆盖。

科学救护、常态监测同步推进。依托市野生动物救助站、省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严格按照科学救护、规范评估、适地放归、全程闭环原则,扎实开展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康复养护、科学放归及科普宣传等工作。全年累计救助山斑鸠、红隼、黄鼠狼等野生动物105只,康复放归63次,监测发现骨顶鸡、灰喜鹊、黑水鸡、短耳鸮等野生鸟类400余只。

制度保障持续强化。9月,为进一步强化陆生野生动物源头管理、有效遏制乱捕滥猎行为,邹城市发布《关于设立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规定邹城市全年全境禁止一切猎捕及妨碍陆生野生动物生息繁衍及破坏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的活动。对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和《通告》规定的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野生动物栖息繁衍划出清晰明确的法治边界。

从源头管控到科学救护,从常态监测到制度保障,邹城市正以更严的监管、更实的举措守护野生动物家园,绘就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画卷。(邹城局:杨靖宇 秦国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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