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TK2025-0192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唐口街道办事处为民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537-6589385。
济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9月17日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于善超 | 宅基地使用权 和房屋所有权 | 任城区唐口街道河中村 |
370811015241JC00616F99990001
| 21.85 | 住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