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济不动产公〔2025〕S-485号)(陈立阁)

发布日期:2025-07-24 浏览次数:

 济不动产公〔2025S-485号

陈立阁因保管不善,将0924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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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人:陈立阁

2025年7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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