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不动产公〔2025〕J-645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济宁市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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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 (被继承/遗赠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 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
1 | 穆庆英 | 房屋 所有权 | 济宁太白路万达广场1号楼03单元17层03-1704号 | 鲁(2025)济宁市不动产权第0022351号 | 郭强 |
济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