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加强和改进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作 为高质量发展创造新空间释放新动能

发布日期:2025-05-30 浏览次数:

5月30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济宁市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第7场)。解读《关于加强和改进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人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新友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市土地储备和规划事务中心党委书记、主任

孙冠亚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市规划科科长

   泗水县规划服务中心主任

 

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为深入推进“多规合一”改革,提升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水平,2025年5月6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就《通知》出台背景、总体要求、规范编制管理等方面进行解读。

一、出台背景

2019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明确建立“五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强调详细规划是对具体地块用途和开发建设强度等作出的实施性安排,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等工作的法定依据。2024年6月,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意见》,明确城镇区域(以城镇开发边界为主体的区域)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同时对控规评估、编制单元划定、编制层级等提出具体要求。在此背景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借鉴省内外先进城市经验,制定并印发该《通知》。

二、总体要求

一是明确控规定位。控规是依法核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活动的依据,是完善功能配置、激发城市活力的政策工具。科学务实推进控规编制,对完善济宁市“三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优化国土空间格局,依法保障项目实施,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二是制定推进计划。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发展诉求,聚焦近期开发建设的重点区域,加快推进控规编制,力争2026年底前,全市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单元控规应编尽编。

三是加强动态管理。进一步强化主动维护意识,结合控规实施成效,从“项目倒逼调整”转向“主动系统维护”,对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控规及时修编。提高控规动态维护的时效性,加大对重大项目保障的精准度;科学合理研究制定管控政策,提升控规对不确定因素和多元诉求的应对能力。

三、规范编制

一是落实“多规合一”改革要求。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部署要求,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尊重控规的法定地位和作用,依法依规编制和审批控规,经批准后的控规具有法定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确需修改的,必须履行法定程序,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建议,组织专家论证,实行集体决策,依法审批。

二是统筹确定控规编制层级。控规分为单元控规和街区控规两个层次。单元控规要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战略目标、底线管控、功能布局、空间结构、规模总量、资源利用等要求,加强与教育、交通、绿地等空间类专项规划衔接,统筹考虑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三大工程”的空间需求,侧重统筹性;街区控规对具体建设、更新、改造等区域进行落位管控,侧重实施性。

三是科学细化编制深度要求。单元控规应满足出具15分钟社区生活圈及以上级别的公益性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规划条件的要求。街区控规应满足出具各类用地规划条件的要求,指导具体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或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编制。各县市区可结合实际发展建设和规划管理需要,在编制单元控规时,达到街区控规深度。

四是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擦亮“孔孟之乡、运河之都”城市名片,落实历史文化保护线和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历史文化街区等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范围及保护控制要求。历史文化保护单元注重风貌的协调性、延续性和稳定性,加强整体格局的保护和历史资源的活化利用,细化保护和利用措施。

五是强化城市设计成果运用。发挥济宁都市区核心引领作用,完善高品质生活圈体系,形成集约化、网络化、高品质的城镇空间新格局。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城市设计分区,明确风貌定位,划定城市风貌分区。合理组织建筑群落关系,对沿街立面、建筑退线、底层功能与形态、建筑形式、建筑色彩、第五立面、天际线等提出管控和引导要求。

下一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指导各县市区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依据,加强与教育、养老、停车、绿地等相关专项规划的衔接,因地制宜统筹做好控规编制审批,高效配置空间资源、优化空间功能布局、提升空间功能价值,为济宁高质量发展创造新空间、激发新活力、释放新动能。

 

现场答记者问环节

大众网记者济宁市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报批进度方面有什么具体安排?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市土地储备和规划事务中心党委书记、主任王新友

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各县市区应聚焦近期开发建设的重点区域,根据实际需要加快推进控规编制报批。从全市统筹的角度,我们大致分为五个阶段推动该项工作。

一是制订方案阶段。市、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应会同编制单位明确工作目标、进度安排、责任分工、经费保障等内容,进一步健全完善控规组织编制的工作机制,开展必要的宣传动员和技术培训,保障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基础研究阶段。充分发挥“两统一”职能优势,综合各类数据资源,按照用地用海分类要求,对现状用地进行地类补充、转换和细化。结合现场踏勘、座谈交流、问卷调查等,摸清现状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开展现行控规的实施评估,明确可延续内容和优化建议,确定编制重点。按轻重缓急和对控规编制的支撑程度,对重要问题开展专题研究。这个阶段会开展大量的、必要的调研,按照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要求,我们特别强调基础调研要详尽,问题设计要精准,坚决避免重复调研等问题,不给基层增加额外负担。

三是规划编制阶段。在前期研究基础上,深化落实上位规划的传导内容和各项管控要求,依据编制深度、管理要求合理确定规划内容,形成规划草案。健全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在规划编制中做好公示公开,广泛吸纳市民、企业、专家建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让规划编制成果既体现专业特点,又符合保民生、促发展的需求。

四是审查报批阶段。市、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规划草案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征求专家和公众意见,经修改后的规划草案、相关意见及意见采纳情况提交市、县(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并根据审议意见对草案予以修改完善,形成规划成果按程序报批。对近期开发建设的重点区域,尤其是控规尚未覆盖又亟需供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要抓紧组织编制控规,以经批复的控规为依据,出具规划条件、办理项目规划许可。

五是批后公布阶段。规划编制成果经批准后,依法依规按程序公布,控规备案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执行。

 

济宁日报记者通过前面的介绍,我们了解了控规的主要作用和法定地位,请问在济宁市控规编制过程中,对相关责任主体有什么要求?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市规划科科长孙冠亚控规编制过程中,对相关责任主体有以下要求:

一是明确规划编制责任主体。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控规由市、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属地政府或功能区管理机构组织编制,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编制单位承担规划编制工作。

二是明确规划编制单位责任。规划编制实行编制单位终身负责制,规划成果应有注册城乡规划师签字,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标准和上位规划强制性内容要求,保证文本、图件和数据的一致性,数据满足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规范要求。

三是探索建立责任规划师制度。各县市区可结合控规编制,探索建立以参与编制工作人员为主体,相关专业或管理人员为补充的责任规划师团队。具备条件的可采用选聘、召集志愿者等方式进一步充实责任规划师队伍。责任规划师负责对辖区用地布局优化、公共服务功能完善、项目落地保障等提出专业建议。要发挥好责任规划师团队的桥梁纽带作用,做好规划政策宣传解读,通过听民声、汇民意、聚民智,提高规划编制成果质量,增强群众参与感、获得感。

 

济宁晚报记者在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方面,有什么好的基层经验可以分享吗?

泗水县规划服务中心主任张 随着城镇化进程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正从面向增量扩张向存量优化转型。泗水县深入贯彻上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谋定的发展目标和底线要求,立足存量发展新阶段,依据“实施评估、按需编制、滚动覆盖”的原则,通过已编控规评估,精准识别城市发展问题,推动城区功能完善与品质提升,探索低碳、韧性、增存并举的发展模式。

2024年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获批后,泗水县及时保障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经费,确定编制单位开展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城镇建设需要,按照先急后缓原则,将近期拟出让地块、批而未供地块及成片开发方案涉及地块纳入中心城区(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范围。

技术层面强化中心城区各单元的统筹协调,通过“刚弹”并重的多层级管控体系构建满足不同场景的城市建设多样化需求。泗水县中心城区按照“单元+街区”分层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兼顾规划刚性内容的有效传导和管理实施的灵活性,促进“刚弹”结合。单元详规落实上位规划控制要求,分级分类明确设施布局的管控方式,以弹性管控为主,允许街区详规在符合设施服务半径和建设要求的前提下合理优化用地边界,并对建筑风貌等提出引导。街区详规根据城市更新计划、近期建设等实际需求“按需编制”,除落实单元详规强制性内容外,对设施按照实位控制、虚位控制和点位控制等方式明确调整管理规则,“刚弹”有序结合,明确地块控制要求,为项目规划许可提供依据。

目前,泗水县中心城区(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已完成并获批,正在筹备二期控规相关事宜,力争在2026年底之前有序实现泗水县中心城区控规全覆盖。

 

东方圣城网记者前面介绍的时候提到了“提升控规对不确定因素和多元诉求的应对能力”,能具体讲一下这方面的情况吗?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市规划科科长孙冠亚控规的刚性是由其法定地位决定的,我们一直在法定权限内最大限度的探索控规弹性适用问题。2024年我们出台了《济宁市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用地兼容性管理通则(试行)》,明确规划用地完全兼容、部分兼容和禁止兼容的情形以及兼容比例,并强调在土地供应前适用。通过规范用地兼容性管理,进一步提高控规韧性,以更好应对各种不确定因素,降低行政成本,提高供地效率。

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全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按照“一个万亿、五个倍增”的目标,在《通知》中进一步明确了用地差异化管控导向。对产业用地编制管理从宽从速,鼓励适当放宽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系数)等控制指标可结合生产工艺实际需要确定。在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满足基础设施支撑条件的前提下,对公益性用地编制管理从优从简,鼓励提高开发强度、增加设施规模、提升服务水平、补齐民生短板。对经营性房地产用地编制管理从谨从实,在土地出让前根据相关技术规范、城市设计等,采用刚性和弹性相结合的方式对相关控制指标科学赋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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