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喻屯镇大周村周传富)

发布日期:2025-05-29 浏览次数:

任城区喻屯镇大周村村民周传富因保管不善,将鲁(2025)济宁市不动产权第000704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周传富

202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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