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泗水县尖山村矿泉水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25-05-21 16:14 浏览次数: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矿产资源(非油气)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指南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33号)《山东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审查工作指南》(鲁自然资办字2024〕120号等相关规定,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专家对《山东省泗水县尖山村矿泉水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了审查,并已通过专家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如对该审查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蔡图

 真:0537-2321703

 话:0537-2343079

 箱:jnzrzyghjkcbhk@ji.shandong.cn

 

附件:1.山东省泗水县尖山村矿泉水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专家审查意见.pdf

2.山东省泗水县尖山村矿泉水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会专家名单.pdf

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5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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