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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济不动产公〔2025〕J-390号)(徐振娥)

发布日期:2025-04-28 浏览次数:3

济不动产公〔2025J-390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济宁市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济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永基城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0537-6563048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遗赠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

 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1

徐振娥

房屋所有权

顺河佳园4号经济适用房住宅楼05单元4层05-0402号

鲁(2022)济宁市不动产权第0021837号

万宁宁


济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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