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济不动产公〔2025〕S-117号)(周长乐)

发布日期:2025-03-07 浏览次数:

济不动产公〔2025S-117号

周长乐因保管不善,将鲁(2022)济宁市不动产权第008250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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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人:周长乐

2025年3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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