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济宁市湿地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3-27 19:24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国家湿地保护战略重要举措,抢抓重大机遇,放大湿地生态优势,提升济宁国际湿地城市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山东省湿地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济宁市编制完成了《济宁市湿地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为加强公众参与,提升立法科学性,现将《条例》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采用来信、来电和来访的方式,发表意见、建议或反映问题。

一、公示日期

2025年3月27日至4月30日

二、受理电话、信箱和来访地址

联 系 人:马广相

联系电话:0537-2670169

通讯地址:济宁市太白湖新区省运会指挥中心E0661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保护地管理科(邮件标题或信封封面请注明“济宁市湿地保护条例意见建议”字样,并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jnzrzyghjbhdglk@ji.shandong.cn


附  件:济宁市湿地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pdf

 

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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