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济不动产公〔2025〕S-827号)(郭彦花)

发布日期:2025-12-03 浏览次数:

济不动产公〔2025S-827号

郭彦花因保管不善,将济宁市房权证济字第201501545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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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人:郭彦花

2025年12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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