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高新分区十里湖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再次社会公示与征求意见

发布日期:2025-12-12 16:28 浏览次数:

为加强公众参与,发挥公众在我市规划管理中的作用,推进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济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鲁政字〔2023194号)等要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高新区管委会组织编制了《济宁市高新分区十里湖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前期已履行社会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专家评审等程序,并按照相关意见和建议对规划草案进行修改完善,再次将济宁市高新分区十里湖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规划内容进行社会公示,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内容
1.规划范围

东至宁安大道,南至求贤路,西至火炬路,北至新石铁路,总用地面积约874.02公顷。

2.总体定位
产创融合引领区、文化生态示范区、多元服务聚集区。
3.主导功能

将十里湖片区建设成为集产业、生态、文化、科技、金融于一体的综合服务片区。

4.总体布局结构

规划形成“两带一轴、双心多组团”的总体空间结构。

两带:洸府滨河文化焕新带、宁安大道转型示范带。

一轴:菱花南路科创引领轴。

双心:洸府城市阳台、创智总部。

多组团:一个康养服务组团、四个高品质住区、两个低碳示范园区和一个都市农业组团。

5.控制线规模

规划城镇开发边界规模677.10公顷,永久基本农田50.41公顷。

6.土地使用规划

规划城镇建设用地676.42公顷,其中,城镇住宅用与商业用地混合用地5.69公顷、居住用地198.25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41.19公顷、科研用地与商务金融用地混合用地14.47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40.83公顷、工矿用地113.44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49.12公顷、公用设施用地4.73公顷、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04.29公顷、留白用地4.41公顷。

规划村庄建设用地19.91公顷,其中,居住用地2.00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0.59公顷、工矿用地0.59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6.73公顷。

规划区域基础设施用地23.15公顷,其中,铁路用地7.57公顷、水工设施用地15.58公顷。

规划其他建设用地0.54公顷,均为特殊用地。

规划非建设用地154.00公顷,其中,耕地101.59公顷、园地7.34公顷、林地26.42公顷、草地0.72公顷、农业设施建设用地7.21公顷、陆地水域10.72公顷。

7.道路系统规划

规划范围内道路包括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四个等级。具体如下:

快速路:宁安大道。

主干路:孟子大道、菱花南路、山博路、济邹路、求贤路。

次干路:三贾路、杨柳街、鸿广路、洸府河东路、荷苑路、工联路、诗圣路、坝上路。

 路:立科路、铁南路、远香路、贾北路、景城路等。

8.绿地与开敞空间规划

规划形成“大河展脉、绿廊贯通、城水相生、多园缀绿”的水城融合新形象。构建“一带一环,一网多园(田)”的绿地与开敞空间体系。

一带:洸府河滨水生态绿带。

一环:十里湖生态绿环。

一网:沿城市道路、串联社区的公园绿地形成的绿色生态网络。

多园(田):多个综合公园、专类公园和社区公园以及集农业生产、净化水体、防洪排涝、自然野趣等于一体的圩田自然农林空间。

9.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贯彻以人为本理念,基于15分钟社区生活圈打造综合型区域中心服务体系,构建“城市级—区级—生活圈级”三级生活服务体系。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41.19公顷。

10.特色景观风貌控制

以生态修复为前提、产业创新为基础、运河文化为特色,打造“千年运河文脉、现代产创融汇”的城市特色标识。临洸府河打造特色文化魅力轴带,沿河控制优美天际线,拥河形成“超级堤”城市客厅;通过引入贯穿联通的公园水系,复现济宁老城临水成街、夹水成巷的水城特色,树立水城融合发展新典范。

建筑风貌:强化生态多元融合的特色资源禀赋,打造形象突出、色彩和谐、生态低碳,展现现代生态特色的建筑风貌。沿轴线塑造大气简约都市界面,滨水空间强化景观视觉体验,自由活泼的建筑形体,塑造科技水城新形象。

建筑体量:新建居住建筑以多层、小高层为主。公共建筑讲究群体组合,错落有致,空间有序,形成有机整体。

11.重要控制线规划

道路红线:规划范围内宁安大道红线宽度60米,孟子大道红线宽度70米,菱花南路、山博路红线宽度40米,济邹路红线宽度50米,求贤路红线宽度45米,三贾路、杨柳街、鸿广路红线宽度30米,洸府河东路红线宽度20-24米,荷苑路、工联路、诗圣路、坝上路红线宽度24米,支路红线宽度12-24米。

城市绿线:用地面积104.29公顷。

城市黄线:规划1处公共交通场站用地,用地面积8.34公顷;规划4处社会停车场用地,用地面积1.38公顷;规划1处排水用地,用地面积3.62公顷;规划1处供电用地,用地面积0.63公顷;规划1处消防用地,用地面积0.48公顷。

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控制线:规划1处文化用地,用地面积1.02公顷;规划5处教育用地,用地面积16.88公顷;规划3处体育用地,用地面积2.96公顷;规划2处医疗卫生用地,用地面积6.54公顷;规划2处社会福利用地,用地面积2.12公顷。

12.其他要求

规划范围内部分用地位于采煤影响建设风险范围内。依据《济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中关于地质灾害防治要求:处理好采煤活动对城乡建设的风险影响,划定采煤影响建设风险控制线,城乡建设用地中可能受到采煤影响的用地,在用地出让和建设前,须通过工程地质条件专项评估。

13.相关规划图

 

 

 

二、征集单位

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济宁高新区管委会

三、公示时间、地点及方式
1.公示时间

2025121220251218

2.现场公示

高新区为民服务中心(嘉达路与高新大道交叉口东北角)。

3.网上公示

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网站,济宁高新区管委会政务网站。

四、反馈方式

1.电子邮箱:gxgh039@163.com

2.联系电话:0537-6538935

3.监督电话:0537-2310810

4.信件:寄往“济宁高新区为民服务中心三楼303室”(请注明“规划公示”字样),邮编:272000

五、其他事项

对上述规划草案的意见应在公示期内提出,有效反馈意见需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身份信息、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如反馈意见不准确、不完整或者无法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或者反馈逾期,均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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