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二十里铺街道前寺村刘可、刘娅)

发布日期:2025-01-13 浏览次数:

编号:ESLP2025-0008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二十里铺街道为民服务中心3号窗口。

联系方式:0537-6571685。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

1

刘锡营

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

二十里铺街道前寺村

鲁(2024)济宁市不动产权第0027547号

刘可、刘娅

济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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