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自资规字〔2024〕108号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切实履行耕地保护主体责任,认真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着力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全面加强耕地保护执法监管,不断健全耕地保护管理制度,全市耕地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为激励先进、鼓舞干劲,依据《济宁市耕地保护激励办法》有关规定,经各县(市、区)推荐、市级综合评价、公开征求意见,经市政府同意,现决定对全市耕地保护成效突出的苗馆镇、老僧堂镇、兴隆镇、喻屯镇、新兖镇、义桥镇、王庙镇、时庄街道、馆驿镇、柳行街道、大安镇、清河镇、留庄镇、田黄镇、陵城镇15个乡镇(街道)予以通报表扬,并按评价结果排名先后对位于1-3名、4-6名、7-15名的乡镇(街道)分别给予30亩、20亩、15亩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50万资金奖励,真正让耕地保护成效突出的乡镇(街道)政治上“受表扬”,经济上“得实惠”,发展上“有保障”。
希望受到表扬的乡镇(街道)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以实际行动带好头、作表率,为推进全市耕地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再鼓干劲、再创佳绩。各县(市、区)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先进为榜样,准确把握耕地保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严格履行耕地保护责任,坚决落实耕地保护各项硬措施,持续守牢耕地保护红线,全面夯实粮食安全根基,为奋力开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新局面作出新贡献。
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济宁市财政局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