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济不动产公〔2024〕 F-49号)

发布日期:2024-06-18 浏览次数:

编号:济不动产公〔2024F-49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编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1

济宁市房权证济字第2015020193号

高善东、冯振玲

土地及房屋

文化宫小区1号楼一单元五层东户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济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济宁市为民服务中心大厅)

联系方式:0537-6563041

济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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