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国土空间数据和遥感技术中心2023年度事业单位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2-27 15:32 浏览次数:

一、单位基本信息公开

(一)单位名称:济宁市国土空间数据和遥感技术中心(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档案馆)

住所:济宁市太白湖新区省运会指挥中心六楼D

(二)宗旨和业务范围: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化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开展国土空间数据和遥感技术应用及标准规范研究;承担国土空间数据集成建库、应用服务和自然资源遥感调查监测技术支撑工作;承担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化系统平台建设、运行、维护、应用等工作;承担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统计分析工作;承担自然资源和规划档案的收集、归档、保管、研究、利用及数字化应用等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档案查询服务工作;承担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化网络安全保障工作;承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法定代表人:曹百强

(四)经费来源:财政拨款

(五)开办资金:10万元

(六)举办单位: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济宁市林业局)

(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70800MB230020XH

二、济宁市国土空间数据和遥感技术中心(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档案馆)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单位行为,确保实现公益目标,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是:济宁市国土空间数据和遥感技术中心(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档案馆)。

第三条  本单位类型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第四条  本单位住所是:济宁市太白湖新区省运会指挥中心六楼D区。

第五条  本单位经费来源是:财政拨款。

第六条  本单位开办资金为:人民币10万元。

第七条  本单位的举办单位是: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济宁市林业局)。

第八条  本单位的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是:济宁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

第九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十条  承办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化工作,为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发展服务。

第十一条  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包括:

(一)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化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开展国土空间数据和遥感技术应用及标准规范研究。

(二)承担国土空间数据集成建库、应用服务和自然资源遥感调查监测技术支撑工作。

(三)承担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化系统平台建设、运行、维护、应用等工作;承担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统计分析工作。

(四)承担自然资源和规划档案的收集、归档、保管、研究、利用及数字化应用等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档案查询服务工作。

(五)承担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化网络安全保障工作。

(六)承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三章 党的领导

第十二条  济宁市国土空间数据和遥感技术中心党总支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领导下,要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讨论决定本单位改革发展重大问题,支持行政主要领导人依法依规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要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自觉接受部门管理,推动本单位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本单位党务工作由综合部(挂党群工作部牌子)负责组织实施,履行党建相关职责,所需经费从日常工作经费中列支。

第四章 举办单位

第十三条  举办单位享有下列权利:

(一)提出本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二)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指导本单位加强党的建设;

(四)监督本单位运行;

(五)负责本单位工作人员招聘;

(六)查阅本单位会议记录;

(七)审核本单位章程草案、章程修改草案;

(八)审定本单位重大事项;

(九)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举办单位权利等。

第五章 组织机构

第十四条  本单位决策机构是济宁市国土空间数据和遥感技术中心党总支会。

决策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

(三)审定年度工作计划;

(四)审定本单位内部主要管理制度;

(五)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

(六)考评工作人员;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等。

第十五条  本单位主要行政负责人的产生方式为组织任命;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的产生方式为组织任命。主要行政负责人经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本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全面负责本单位业务工作;

(二)管理本单位的日常事务;

(三)负责本单位的人事、财务、资产等管理;

(四)召集和主持中心办公会会议;

(五)督促和检查中心办公会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

(六)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义务有:

(一)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单位决策机构依法做出的决定和命令;

(三)按照事业单位职责范围和章程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保证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

(五)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六)清正廉洁,公道正派,模范遵守财经纪律,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并加强对单位的财务管理;

(七)超越事业单位职权范围行使职权造成损害的,或者由于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承担相应责任;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六条  根据《济编办〔202160号》文件规定,本单位设置综合部(挂党群工作部牌子)、信息技术数据服务部、遥感技术部、开发应用、网络管理、档案管理7个内设机构,其主要职责分别是:

(一)综合部(挂党群工作部牌子)。承担中心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相关管理服务工作承办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等工作;承担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承担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文稿。

(二)信息技术部。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化技术标准拟订、信息技术课题研究等工作;承担全市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库和国土空间二三维“一张图”建设更新等“智慧城市”建设相关事务性、技术性工作。

(三)数据服务部。承担自然资源和规划数据收集、统计、分析等工作;承担国土空间数据集成建库、共享服务等技术支撑工作;承担中心城区城市建设信息普查数据、地下管线系统数据维护工作。

(四)遥感技术部。承担遥感影像数据分析处理、应用服务工作;开展遥感技术研究、推广和培训工作。

(五)开发应用部。参与拟订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化系统开发建设工作方案;承担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化系统开发、运行、维护等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化技术培训和推广应用工作。

(六)网络管理部。承担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化网络、设备等维护工作;承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技术维护工作;承担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化网络和数据安全保障工作。

(七)档案管理部。承担自然资源和规划档案的收集、归档、保管、研究、利用及数字化应用等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档案信息查询服务工作。

第六章 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第十七条  本单位的合法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十八条  本单位的经费使用应符合本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十九条  本单位执行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依法接受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条  本单位财务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规定配备、管理。

第二十一条  本单位的人事管理、岗位管理、人员聘用、考核奖惩、社会保险、工资福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单位接受捐赠、资助,应当符合事业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必须根据与捐赠人、资助人约定的期限、方式和合法用途使用,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三条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后,变更新的法定代表人前应当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第七章 信息公开

第二十四条  本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真实、完整、及时地公开以下信息:

(一)本单位章程;

(二)本单位依法设立、变更登记信息;

(三)本单位年度工作报告;

(四)其他依法应当公开的事项。

第八章 终止程序和剩余资产处理

第二十五条  本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一)经审批机关决定撤销;

(二)因合并、分立解散;

(三)因其他原因依法依规应当终止的。

第二十六条  本单位终止,应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

第二十七条  举办单位同意本单位终止后,本单位在举办单位和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开展清算工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八条  清算工作结束,形成清算报告,报举办单位审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第二十九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资产,在举办单位和有关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进行处置。

第九章 章程修改

第三十条  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的事项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符的;

(二)章程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三)单位职能、职责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决策机构认为应当修改章程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条  章程的修改,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经2021520日济宁市国土空间数据和遥感技术中心党总支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三条  法律、法规、规章对章程的制定、修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济宁市国土空间数据和遥感技术中心。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备案之日起生效。

三、业务开展情况

2023年,市数据遥感中心在市局党组正确带领下,以全市高质量发展为主线,紧紧围绕市局党组部署的重点工作任务,以争第一、争唯一、争一流为引导,聚焦自然资源信息化、自然资源档案工作主责主业,明确目标,狠抓落实,以优异成绩上交满意答卷。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新时代党的建设质量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扎实开展主题教育。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网络安全重要论述作为周工作例会第一议题重点学习。开展4期主题教育读书班,原汁原味学习党章、党的二十大报告及《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关于调查研究论述摘编》等重要论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落实网络安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组织中心签订保密承诺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召开数据遥感中心党员大会20次,支委会12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专题党课5次,发展入党积极分子4人,组织开展9次活动,召开周例会23次。

2.强化党员教育培训。7月组织党员干部赴莱芜战役纪念馆,11月组织全体党员赴泗水党史纪念馆开展系列党性教育和主题教育专题党课。带头开展关于卫星遥感影像支撑自然资源动态监测监督应用情况调研和业务学习研讨,为解决自然资源业务堵点卡点提供参考建议。运用学习强国、灯塔在线等线上方式开展自学。

3.深入“党建+”服务。2月1日赴唐村矿社区慰问“幸福食堂”,并与唐村镇党委签订党建共建协议,双向探讨党建要求落实和业务应用发展;9月11日,开展网络安全宣传活动,宣传《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等重要法律法规;发动党员干部深入市城区顺河佳园开展志愿服务,以群众诉求为导向,提升服务群众能力和民意5”来听工作质量。

4.深化纪律作风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维护班子团结,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情况。组织全体党员开展廉政谈话活动;将廉政教育学习片纳入第一议题学习内容,开展23次廉政教育学习,先后观看了《激浊扬清》、《蚁贪之害》、学习市纪委网站廉政文化栏齐鲁廉洁家风系列文化等系列廉政教育案例。

(二)职责履行

在省厅2023年数字赋能会作典型发言,自4月起连续8期在省厅数字赋能月报刊发济宁做法;在省厅第二届“数遥杯”创新应用大赛中获2个二等奖;在省厅2023年度全省自然资源网络安全攻防演练及网络安全宣传周中,撰写的3篇技战法报告及宣传视频获省厅通报表扬;在2023“卓朗·运河杯”济宁市网络安全大赛中获团体优胜奖;总结今年以来网络安全经验做法,撰写《济宁市局创新“3+2+1”工作方法,筑牢网络安全屏障》,在省厅网站及《经济导报》宣传推广;在首届山东省数字机关“数据赋能业务”大赛济宁选拔赛荣获优秀组织奖;获市局4月、10月、12“攻坚克难流动红旗”;参与的《面向乡村振兴的地理信息服务应用技术研究项目》获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协会2023年度地理信息科技进步二等奖;本档案馆获山东省档案工作业务建设示范单位,开展的济宁市“国际湿地城市”创建档案整理做法在《中国档案报》刊发推广;会同市城市展示馆成功申报山东省新型智慧城市科普展示中心,牵头累计完成《自然资源数据赋能济宁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等3个社科联课题。2023年工作职责履行情况如下:

1.提质增效,实施数字赋能攻坚。

1)全面实施信息化扎口管理。印发《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数字赋能工作要点》,积极筹备市局系统信息化顶层规划方案编制。组织召开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首场信息化和网络安全工作培训会议,摸底县市区2019年改革以来情况,研讨下步信息化建设工作。统一信息化项目管理,按系统类型、国产适配等39项内容,完成2020-2022年度信息化系统和2023年在建拟建信息化项目梳理;通过制定《政务信息化项目内审检查要点》、《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流程》、召开专题会议,保障了2024年度12个信息化项目全部通过市大数据局专家组需求论证。组建数字赋能内审专家库,充分发挥局内有关技术人才“参谋助手”作用;完成济宁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监管系统的建设用地审批模块构建、与省对接,且已通过市大数据局项目技术评审和财政投资评审。

2)深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一系统一平台”应用。“一系统一平台”顺利通过省厅全面评定认可,指导9个县市完成整改。深化系统平台应用,加大系统平台推广,优化系统平台用户手册,为局科室、单位分配289个账号。加强县级工作指导,9月组织召开全市平台系统建设推进会议,明确数据标准规范、深化系统开发应用、强化全流程管理。编制系统平台二期项目建设方案,且均完成大数据中心组织专家技术评审,其中系统二期项目方案已通过评审。

3)拓展“空天地”一体化系统应用。印发“空天地”系统注册通知及使用明白纸,累计开展培训近20场次,完成系统注册1.87万余人次,启用自然资源执法、图斑外业核查等10余个业务场景。常态化支撑田长制、林长制、自然保护地管理等监测监管工作,协助兖州、梁山等集中解决用户登录使用等问题。对接指导14个县(市、区)局做好县、乡、村三级管理区矢量数据修改更新并上报。

4)筑牢网络安全防线印发《关于加强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网络安全工作的通知》,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市、县两级网络安全事件常态化监测预警,快速处置漏洞隐患能力;采取系列措施切实增强网络安全意识。实施3次专家授课,组织2次网络安全考试及1次全系统网络安全知识竞赛;创新拍摄《品读三十六计,加强网络安全》等短视频,营造全社会共筑网络安全防线的浓厚氛围。

5)探索加深遥感影像数据应用为生态、南四湖等市直单位提供多光谱、高光谱数据应用,解决南四湖菹草监测、湿地监查等问题;参加第一届中国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暨北斗应用博览会,拓宽“地理信息+”创新发展的现代化地理信息数据应用新路子;采用L波段差分干涉SAR卫星数据开展济宁市采煤塌陷地沉降监测工作,努力节省监测经费。常态化开展自然资源业务应用,通过平台实现市域1.12万平方公里1700景卫星影像数据的实时查阅,支撑荒山绿化、生态修复等重点项目正常开展。

6)扎实推动数字政府建设完成山东通人员照片等基本信息更新,保障全局山东通注册率、活跃率均居市直部门前列;实现26项事项证照“免提交”,完成鲁通码推广及应用,惠企通完成6项惠企政策发布,政策解读率100%;搞好数字政府强基建设,数据资源目录、审核共享申请均走在前列;提报创新应用场景3个,其中“搭建济宁市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助力自然资源管理”入选2023年全省重点打造的应用场景;完成年度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考核任务;梳理提报9类自然资源业务数据,保障了接入城市大脑的森林防火系统数据传输稳定。

2.争先创优,打造专题档案示范标杆。

1)创建全省档案示范单位。2月28日,山东省档案局、山东省档案馆印发《关于2022年度全省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评价结果的通报》,本档案馆被评为山东省档案工作业务建设示范单位。

2)打造全市专题档案模板。根据《济宁市重大活动文件材料收集归档范围》要求,将济宁市创建“国际湿地城市”实体档案200件、电子档案439条高标准移交市档案馆,树立了全市重大活动专题档案模板标准,该做法在《中国档案报》予以刊发。

3)深入推进档案高标准建设。制定完善了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档案归集、整理等制度,有序推进三合一制度建设;积极推进自然资源档案整理入库,已接收业务档案1807卷,文书档案1168件,会计档案610本,网页档案244条,实物档案35件;完成《档案数字化转型实例研究—以济宁市自然资源数字档案馆建设为例》社科联课题研究。

3.恪尽职守,着力提升服务保障质量。

坚持服务大局,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满意度。完成河湾村、狄楼村等55个村庄规划成果数据质量检查;做好各类视频会议及网络设备技术保障165次;为公检法部门、市民提供档案线下查询600件,山东通线上查询190件;为四合供热、公交集团等68家单位提供227条道路地下管线数据查询服务,为住建、水务等25个政府部门、单位提供三区三线、国土变更调查等数据查询服务。完成2022年度《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综合统计年报》,服务自然资源和规划业务决策。

四、编制实名制情况

(一)机构名称:济宁市国土空间数据和遥感技术中心(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档案馆)

(二)内设机构:综合部(挂党群工作部牌子)、信息技术数据服务部、遥感技术部、开发应用、网络管理、档案管理7个内设机构

(三)单位编制:37人,实有在编人员:33人。

(四)实有人员名单(排名不分先后):曹百强、张海真、徐昕、钟翠杰、陈洪涛、杨振、王闯、韦文文、徐丹丹、王鲁君、王燕红、王忠燕、薛梅、贺楠、王磊、孔秀格、孙聪、林丽、于阵坦、胡磊、汤科、姬祥、朱伟、曹朋、杨林林、王兴娟、魏秀梅、韩肖肖、陈三梅、刘薇、陈东升、张国栋、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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