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CG2024-0001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11月1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长沟镇为民服务中心(房地一体化工作办公室)
联系方式:0537-6551661
济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0月21日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薛德文 | 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 | 长沟镇后薛村 | 370811102604JC00712F99990001 | 202.14 | 住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