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新兖片区东二环路东、长新路南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社会公示与征求意见

发布日期:2024-10-17 12:50 浏览次数:

为加强公众参与,发挥公众在我市规划管理中的作用,推进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现依法对《济宁市新兖片区东二环路东、长新东路南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规划内容进行社会公示,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内容
1.规划范围

东二环路东、长新东路南地块,总用地面积约40.07公顷。

2.主导功能

主导功能为工业生产、物流服务

3.土地使用规划

规划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约39.72公顷,其中,商业用地1.15公顷,工业用地30.12公顷,仓储物流用地1.67公顷,城镇村道路用地6.78公顷。

规划区域基础设施用地0.35公顷,均为铁路用地。

4.道路交通规划

规划范围西侧有东二环路、北侧长新东路,均为城市主干路

东侧为新石铁路。

5.重要控制线规划

道路红线:东二环路红线宽度60米,长新东路红线宽度40米。

铁路干线:新石铁路,铁路两侧的建筑工程与近边轨道中线的距离不得小于20米。

6.相关规划图

 


   

 

 

 


二、征集单位

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济宁高新区管委会

三、公示时间、地点及方式
1.公示时间

20241017-20241115

2.现场公示

高新区为民服务中心(嘉达路与蓼河路交叉口东北角)。

3.网上公示

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网站,济宁高新区管委会政务网站。

四、反馈方式

1.电子邮箱:gxgh011@163.com 

2.联系电话:0537-6538935/6539065 

3.监督电话0537-2310810 

4.信件:寄往“济宁高新区为民服务中心三楼303室” (请注明“规划公示”字样),邮编:272000

五、其他事项

对上述规划草案的意见应在公示期内提出,有效反馈意见需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身份信息、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如反馈意见不准确、不完整或者无法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或者反馈逾期,均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打印 关闭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