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创新构建林业执法体系 守护林业资源安全

发布日期:2024-10-15 浏览次数:

近年来,梁山县依托其独特的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大力发展林业经济,推动林业产业转型升级,形成了多元化、立体化的林业产业体系。2024年以来,完成黄堤淤背区防护林更新造林面积488.6亩、荒山绿化305亩。在林业蓬勃发展的同时,林业执法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梁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创新多项举措,构建立体执法网络,严格日常执法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砍伐、盗伐、滥伐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守护林业资源安全

一是强化政策宣传,提高公众法律意识。该局过多种渠道宣传林业政策、法规,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开展林业法律法规知识下乡活动,深入到乡镇、村、集贸市场等开展宣传,采取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条幅、制作展版等方式,将林业政策、法规送到群众田间地头。还通过微信公众号、短视频等新媒体平台,普及林业法律法规和科知识,提高了公众的法律意识和生态保护意识,营造了良好的林业法治环境。

二是加强培训,提高执法队伍素质。该局注重执法队伍的建设和培训。通过定期开展业务培训、科长上讲堂等方式,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同时,建立了激励机制和问责机制,对表现突出的执法人员进行表扬;对失职渎职的执法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三是落实保护责任,加强巡护监管。高效利用空天地一体化自然资源监测系统,落实林长制巡查制度;科学制定巡查计划,加强对重点林区、自然保护地等的巡查力度和频次各乡镇自然资源所、林业站负责做好本辖区林草资源的日常巡护,发现违法情况及时制止并报告。对违法用地用林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查处,全面实现由“事后发现、被动查处”向“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监管伴全程”转变。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严格审核采伐申请,确保采伐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林业发展规划。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采伐证办理后的监管机制,防止滥伐盗伐现象的发生。同时,加强公众参与联防联控,充分利用县乡村三级林长、护林员的力量,加强森林资源保护。

四是开展联合执法,加大打击力度。该局和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林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建立了“林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联动机制。联合县直10个部门印发了《野生动植物执法联勤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建立了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同时,与梁山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乡镇派出所)、县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等部门建立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开展联合执法和专项打击行动,共同打击涉林草违法犯罪行为,形成执法合力,对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处理。

五是落实“数字赋能”,建设自然资源监管系统。创新执法形式,依托铁塔公司基站感知网络,选取77处铁塔高点搭载热成像双目摄像机,建设“数字赋能”自然资源监管系统。实现自动分析报警,借助“星空地”五位一体综合预警及决策指挥平台,实现智慧化巡查、监管、干预、监控等功能,形成“白+黑”全天候、全方位的监测体系,真正形成自然资源执法的“天罗地网”,提高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能力。

六是做好信息公开,强化社会监督与公众参与。积极推动社会监督和公众参与林业执法工作,公开举报电话,鼓励公众积极举报林业违法行为;加强与媒体的合作与沟通,及时报道林业执法动态和典型案例,定期公布执法结果和案件处理情况,起到社会面警示作用,引导公众参与林业资源保护和监督工作。

七是丰富审批渠道,实现快捷高效便民。该局创新采伐证办理机制,多措并举加强林木采伐管理。通过下放审批权限、实行告知承诺审批等方式,简化了审批流程,缩短了群众办证时间。同时,实现采伐证“网上办”,提高了审批效率和信息透明度。(唐芳然 薛红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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