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履行工作职能,规范执法行为,强化队伍管理,努力提升自然资源规划系统法治水平。
一、提高思想政治站位,严格落实落细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局主要负责人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多次专题审议法治建设相关问题,多次针对法治建设专门问题进行批示。年初印发全系统法治工作要点,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汇报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情况。
(二)持续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严格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完善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的内容、程序,建立集体决策机制,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三)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依法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切实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和备案制度,完成了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涉及新旧动能转换、公平竞争审查、证明事项等内容的全面清理。
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强化自然资源法治制度建设
紧密围绕全市自然资源重点工作,全面落实省、市法治建设要求,不断完善法治体系,夯实法治基础。
(一)夯实依法行政基础。年初印发《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工作要点》,将“依法行政强基固本行动”作为我局2022年度十大重点工作之一,充分发挥法治对自然资源领域发展改革的引领和保障作用。
(二)细化法治工作要点。编制《2022年全市自然资源法治工作要点》,聚焦法治建设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统筹开展自然资源法治领域重点攻坚行动。
(三)明确执法行为规范。制定《立案查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工作规范》,明确职责分工、厘清执法边界,确定立案查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工作要求和流程。
(四)规范听证管理。印发《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听证办法》,规范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听证工作,推进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持续开展普法宣传,打造“法润自然”普法品牌
全面落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八五”普法规划,深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提升“双基”法治建设,推进“法润自然”普法宣传品牌,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守正创新,进一步提升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水平。
(一)落实普法责任制。印发《2022年全市自然资源法治宣传工作要点》和《2022年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放在首位,突出推进宪法宣传教育,厘清普法责任,细化普法任务,深入宣传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确保普法工作落到实处。
(二)开展普法宣讲。组建“法润自然”普法宣讲团,组织召开第一期“法润自然”政策解读培训视频会议,将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政策宣传纳入市司法局“一月一主题”活动,结合6·25“土地日”宣传活动,开展市局领导干部送课进“县市区”普法专题讲座。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及时准确掌握相关政策规定和具体落实要求,全力全速做好自然资源和规划服务保障,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创新普法形式。在“济宁自然资源和规划”公众号开辟“法润自然·以案释法”专栏和“法润自然·政策百问”专栏,以更丰富的普法形式向大众普及自然资源和规划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四、积极化解行政争议,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严格规范行政行为,拓宽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渠道,促进行政争议源头治理、实质化解。全年处理复议诉讼裁决案件19起,充分利用诉前调解机制,组织召开案件研究及推进会议30余次,出庭应诉15次,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印发《济宁市自然资源领域行政败诉典型案例分析报告》,以案为鉴、以案释法,剖析败诉案例,增强法治意识,强化法治思维,树牢法治底线,汲取教训,规范权力,不断推进自然资源法治政府建设。
五、充分分析形势需求,健全完善自然资源法治体系
(一)扎实做好立法调研工作。协调市司法局将《济宁市封山育林管理办法》列入市人大调研类立法计划;配合省厅调度各县(市、区)局做好《森林资源管理条例》《国有林场条例》调研工作并撰写调研报告。
(二)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根据市政府2022年规范性文件清理要求,废止《济宁市中心城区建筑外立面装修规划管理办法》等文件3个,修改《济宁市地下空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办法》等文件2个。
(三)认真履行法制审核。《济宁市采煤塌陷地治理规划(2021-2025年)》列入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经过严格听证、论证程序,目前已正式颁布实施。同时,将“依法依规用地、保护耕地红线”纳入市司法局组织的“村(社区)法律顾问一月一主题”活动,6月份全面宣传普及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政策。
六、下步工作打算
随着社会的进步,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因土地征收、不动产登记等引发的社会矛盾更加凸显。加之各市政府承接省政府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后,同时承担了省政府授权及委托事项范围内的行政复议诉讼工作,依法行政的风险加大、要求更高,全系统全面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需进一步加强和提升。下步,我局将继续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相关要求,组织抓好法治建设工作。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做法,结合济宁实际,将牢固树立“整体思维和系统治理”观念,坚持“已病”系统治、“未病”有效防,不断提高自然资源法治化管理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