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林业主管部门、财政局:
为进一步规范造林抚育项目预算编制和执行,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21〕19号)及预算标准体系建设有关要求,我们结合工作实际,制订了《山东省造林抚育预算标准》,现印发你们,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对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财政厅
2022年12月30日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造林抚育预算标准》的通知
各市林业主管部门、财政局:
为进一步规范造林抚育项目预算编制和执行,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21〕19号)及预算标准体系建设有关要求,我们结合工作实际,制订了《山东省造林抚育预算标准》,现印发你们,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对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财政厅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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