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自然资源厅下达8875亩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奖励节约集约用地成效突出的县(市、区)。微山县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测算结果为“优秀”,获得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奖励200亩,同时因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表现突出获奖励指标26亩。
近年来,微山县高度重视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工作,在省自然资源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导帮助下,以提高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为核心,以完善政策协同为抓手,探索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制度创新、模式创新、政策创新和技术创新,探索出“政府-矿山-专家”协同节约集约利用的“微山模式”,推进矿产资源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为实现微山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今年1月19日,国家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认定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的通知》,微山县获评全国首批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矿产资源类),全山东省共6家,全济宁市唯一。
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成功创建后,微山县把荣誉作为新的起跑线,切实做到解放思想争一流,聚焦发展强本领,铆足干劲抓落实,扎实做好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下篇文章”。通过制度创新、社会宣传、政策引导、定期检查、社会监督等形式,培养出一批节约集约优势矿山企业。傅村煤业有限公司至今共规划建设了50个智能化项目,累计投入1.68亿元。于2023年2月15日通过省能源局、国家矿山安监局山东局验收,达到Ⅱ类中级智能化示范煤矿、中级智能化选煤厂;“七五煤业有限公司”被山能集团评定为“智能化建设条件Ⅱ类矿井”,共建成10个智能化采煤工作面;“新安煤业有限公司”“三河口煤业有限公司”“高庄煤业有限公司”“岱庄煤业有限公司”“微矿集团崔庄煤矿”“微矿集团欢城煤矿”均在进行智能化设备升级改造,智能化程度、自然资源节约集约水平得到大幅提升。除此之外,微山县获评示范县分项指标均达到《2023年度山东省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工作激励办法》指标测算标准,在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的2023年度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评选中获得优秀等次。
下步工作中,微山县将以此次节约集约示范县评选活动为契机,不断加强节约集约制度体系建设,以资源要素配置改革为抓手,继续丰富“政府-矿山-专家”协同节约集约利用“微山模式”内涵。维持节约集约现有成果,不断扩大战果,在2025年全面实现目标值。以矿山智能化为抓手,引导矿山企业进行智能化升级改造,达到节约集约利用的目的。加大对资源全产业链建设,对资源下游产业进行布局,增加资源附加值,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对智能化改造升级的矿山企业,在复工复产验收、先进评选、科研项目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和政策倾斜。鼓励金融机构对矿山企业自然资源节约集约项目给予信贷支持。鼓励矿山企业设立专项资金,形成自然资源节约集约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形成全面节约集约的社会氛围,争取更多资金、项目、政策落地微山,为全市经济建设贡献微山力量。(微山局:孔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