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深化数据赋能 建设“无证明城市”实施方案》各项任务,加快推进电子证照在不动产登记业务中的应用,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能。即日起,申请人在市辖区各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办理不动产登记相关业务时,可使用“爱山东”手机APP亮证功能出示申请人相关电子证照办理,通过扫码获取的方式实现申请人免提交实体证照。当前实现可免提交实体证照内容包括:身份证、营业执照、结婚证、不动产登记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附:相关电子证照申领说明
济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