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嘉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现将《优化登记财产营商环境“揭榜挂帅”事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5月13日
优化登记财产营商环境“揭榜挂帅”事项
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大创新”“十强产业”“十大扩需求”2022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鲁政办字〔2022〕28号)要求,加快推进济宁市优化登记财产营商环境“揭榜挂帅”事项,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标最高标准、最优水平、最佳实践,深入实施登记财产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聚焦揭榜事项,制定具体推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突出抓好各项改革事项的探索创新,实现以点带面,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更大成效,全面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实行不动产单元代码“一码关联”
6月底前,推动不动产单元码“一码关联”用地(合同)、规划、建设、税务、不动产登记,横向延伸到水、电、气、热等业务联办领域。
1.一码关联,扩展不动产登记单元代码应用范围。以不动产单元代码唯一性、确定性为抓手,对新增建设用地项目从供地阶段开始,提前介入进行单元赋码。不动产登记单元代码串联土地利用开发工作涉及的建设用地供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工程施工、新建商品房预售管理、不动产测绘、不动产登记等业务环节,贯通建设用地项目“供、用、查、测、登”全流程应用场景。
2.优化流程,提升不动产全生命周期服务效能。创新不动产登记全生命周期服务,在宗地形成时即设定不动产单元、编制代码,通过不动产单元代码贯穿宗地管理全生命周期。建设用地储备阶段,应用建设用地审批阶段的权籍及测绘调查成果,根据建设项目拟用地范围预设不动产单元(宗地)并预编代码,实施土地储备登记并预编宗地代码,形成宗地图。建设用地供应阶段,按照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项目使用范围供地建设用地的,以新供应的建设用地范围设定不动产单元(宗地)并编制代码,不动产单元代码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记载,通过不动产权籍数据库实现前后关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阶段,在宗地上叠加建筑物(房屋)需要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应(沿)用储备登记时的《不动产证书》上显示的不动产单元(宗地)代码。新建商品房预售许可阶段,按照“房地一体”原则,颁发《新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应(沿)用《不动产证书》上显示的不动产单元(宗地)代码,同时设定楼幢及房屋不动产单元代码,在预售商品房网签备案合同中应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不动产首次登记阶段,开展建设用地范围核实、规划核实测量、房产实测(房产分户图)等不动产测绘,人防、消防、绿化、地下管线等工程测量,继续应(沿)用并正式形成同一权利人的不动产单元代码,并将不动产单元代码登记到不动产登记簿。
3.共享信息,推进测绘成果全流程共享“数字化”管理。将各阶段的测绘成果纳入一个平台进行统一管理,完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的权籍数据库,将各阶段的测绘成果及时入库,构建建设项目用地全覆盖一张图。坚持同一宗地及地上建筑物只调查一次、只提交一次成果,环环衔接、前后相联(沿),避免重复作业,构建土地开发利用全流程高效协同、系统集成、信息共享的自然资源数字化管理新机制,有效降低登记成本,确保便民利企政策真正落实落地。
4.加强协作,构建“一码管地”多频关联事项合作机制。继续推动与税务、银保监、司法等部门的业务协同配合,做好各部门间系统数据的实时推送至大数据中心,助力企业不动产登记与纳税“一件事”改革,落实“金融信贷+抵押登记”总对总联办机制,广泛推动不动产登记跨部门“码上合作”,实现多频关联业务数据信息整合、工作成果共享,避免重复调查审核,切实提升服务效能。
5.推送结果,横向延伸到水、电、气、热等业务联办领域。利用全市统一数字底座,将不动产登记单元代码关联水、电、气、暖信息,建立准确对应关系,在受理过户申请后,系统智能识别、自动过户。
(二)完成存量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
9月底前,按照现行标准规范,完成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施前的土地、房屋、林权登记信息整合入库。
1.按时完成不动产存量数据整合汇交。按照部视频培训的要求,提高政治站位,把数据汇交工作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充分认识到不动产登记数据质量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提升业务能力,改进工作作风,严格按照省厅技术说明,逐项检查修改,完善不动产数据库,避免出现省厅强调重点注意的问题。各县(市、区)向市级汇交数据时,如果存在问题,现场整改,确保汇交数据全部通过质检。成立数据整合汇交工作小组,及时进行数据维护。对于需要与其他部门联合调整更新的数据,积极协调对应的部门进行数据完善。
2.保障增量数据上传质量。加强程序效验功能,对于部、省级要求的字段,进行强制效验处理,缺失字段的不能进行下一步操作,且予以提示。加强人员业务培训,要求在受理和落宗时,完善不动产对应的信息,确保登记前的数据就是完整的。加强人员审核,审核人员重点关注必填字段,确保登簿之前必填字段的完整性。加强上报软件的稳定性,确保每条业务在登簿后自动上传到省厅数据库。
3.加快整合林权登记数据。以“已登记发证且有权属来源材料”的林权登记数据为重点,高标准推进林权登记数据整合。对于林权登记档案资料缺失、界址不清的,利用高分辨率影像资料或RTK技术手段辅助地籍调查、落宗。对于图形数据缺失但有纸质宗地图且界址清晰的,利用已有林权登记附图转绘录入,形成宗地图层。对于林权登记属性信息需核查的,仔细翻阅历史档案资料,确保应填尽填。确因历史原因造成不能填写或者业务上确实为空的,字符型的填“/”,数值型的填“-1”,日期型的填“1900-01-01”。对于原登记档案资料错误的,非法定程序,不得修改登记数据,待补充调查完成后,依法开展更正登记。
(三)延伸不动产登记服务
6月底前,全市不动产登记服务延伸至所有乡镇(街道)开展登记业务。
市辖区进一步提高观音阁街道、南苑街道为民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的服务水平,在任城区2个镇及13个街道、高新区5个街道、太白湖新区1个镇及1个街道设置固定服务点。各县市区在各乡镇为民服务大厅设立不动产登记发证窗口,由乡镇政府配备2-3名工作人员和软硬件设施,专门负责受理登记申请和发证工作,以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发证为主,同时受理其他登记业务。
三、推进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按照省厅和市营转办工作部署,建立“一把手”牵头的工作推进机制,安排精干力量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加大资源保障力度,完善督导检查、评估评价等工作机制,以工程化方式推动任务落实。
(二)强化部门联动机制。切实加强跨部门深度对接和资源整合,依托大数据信息平台,加强与行政审批、住建、税务、银保监、司法、供水、供电、燃气、热力等部门的业务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定期组织梳理工作中的堵点、卡点,压实工作责任,形成推进合力。
(三)强化督导落实。把“揭榜挂帅”工作纳入重点工作事项专项检查,加强精准督查,实行扁平化调度、区块化管理,清单化、项目化推进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四)加强总结宣传。及时总结创新行动计划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加强复制推广。加强对创新案例和典型的宣传,不断优化登记财产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