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发布日期:2022-01-26 浏览次数: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是重大基础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按照国家和省部署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三调”工作于2018年1月启动。坚持“党中央精神、国家立场、实事求是”的要求,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建立“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调查完成98.65万个地块,摸清了全市土地利用现状,建立了市级国土调查数据库及管理系统。经市政府批准,现将全市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761.38万亩其中,水田62.82万亩8.25%;水浇地582.69万亩76.53%;旱地115.87万亩15.22%。邹城市、金乡县、嘉祥县、梁山县4个县市耕地面积占全市耕地总面积的48.46%。

全市761.38万亩耕地中,位于2°及以下坡地的耕地679.15万亩,占89.20%;位于2°~6°坡度(含6°)的耕地52.22万亩,占6.86%;位于6°~15°坡度(含15°)的耕地28.88万亩,占3.79%;位于15°~25°坡度(含25°)耕地1.11万亩,占0.15%;位于25°以上坡度的耕地0.02万亩。

二、园地39.19万亩其中,果园36.22万亩,占92.43%;茶园0.03万亩,占0.08%;其他园地2.94万亩,占7.49%。其中,邹城市、泗水县、曲阜市3个县市的园地面积占全市园地总面积的63.03%。

三、林地226.18万亩其中,乔木林地112.36万亩,占49.68%;其他林地111.71万亩,占49.39%;灌木林地2.10万亩,占0.93%;竹林地0.01万亩。其中,泗水县、邹城市、任城区3个县市区的林地面积占全市林地总面积的56.76%。

四、草地7.63万亩全部为其他草地类型。主要分布在泗水县、邹城市、微山县三个县市,占全市草地总面积71.24%。

五、湿地1.69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我市的湿地主要为内陆滩涂1.60万亩,占94.67%;沼泽地仅0.09万亩,占5.33%。湿地主要分布在微山县、任城区和鱼台县三个县区,占全市湿地总面积81.74%。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81.85万亩其中,城市41.55万亩,占14.74%;建制镇54.43万亩,占19.31%;村庄175.05万亩,占62.11%;采矿用地8.35万亩,占2.96%;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2.47万亩,占0.88%。

七、交通运输用地52.04万亩其中,铁路用地3.80万亩,占7.30%;轨道交通用地0.01万亩,占0.01%;公路用地23.65万亩,占45.45%;农村道路23.31万亩,占44.79%;机场用地0.32万亩,占0.61%;港口码头用地0.91万亩,占1.75%;管道运输用地0.04万亩,占0.09%。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75.25万亩其中,河流水面27.82万亩,占10.10%;湖泊水面150.03万亩,占54.51%;水库水面6.79万亩,占2.47%;坑塘水面37.87万亩,占13.76%;沟渠33.54万亩,占12.18%;水工建筑用地19.20万亩,占6.98%。微山县、鱼台县、任城区三个区县的水域面积较大,占全市水域总面积76.13%。

“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市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要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国家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国家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济宁市第三次国土调查

济宁市自然资源局和规划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济宁市统计局

2022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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