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一本证,牵动万家心”。全省城镇居民住房产权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以来,邹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行动,坚持“尊重历史、照顾现实、信守承诺、完善手续”原则,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强化措施、精准施策,采取个案专办、集体会审,全力推动城镇居民住房产权历史遗留问题化解。目前,已经并行办理问题小区26个,涉及201幢,11330户居民。
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基础。《关于化解城镇居民住房产权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鲁自然资规〔2020〕3号)颁布实施后,2020年8月,邹城市对2018年1月成立的邹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登记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了扩展、充实,组建了国有建设用地上居民住房产权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工作专班,分管市长担任专班主任,法院、公安、自然资源、住建、发改、财政、行政审批、税务、综合执法以及千泉街道、钢山街道、凫山街道办事处为专班成员,专班单位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学习研究《指导意见》,组织外出学习先进经验,每周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统筹推进居民住房历史遗留问题化解。
广泛宣传引导,全面梳理排查。立足工作实际,吃透政策精神,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政府网站、微信推送、走访座谈、新闻发布会等,投放LED电子屏、悬挂横幅、发放各类宣传材料,大力宣传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政策、计划措施和进展情况,让群众了解政策和需要配合的工作,正确引导舆论,在全社会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强化包保责任,加大梳理排查,摸清底数,掌握实情,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等包保领导及联络人员,深入未办证小区内、居民家中,走访调查、摸排问题,与小区建设单位、小区物业公司座谈,走访小区知情业主代表,详细了解问题症结,及时准确回应群众反映诉求。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收集整理未办证居民小区用地、规划、消防、工程竣工验收等现存资料,列出首次登记申请资料清单,找出每个小区问题症结,一区一策、一区一议,专班单位各司其职,共同发力,积极做好土地出让金、相关规费、配套费补缴等工作,消除办证障碍,打通办证渠道,分期分批,加快解决历史问题。
落实具体措施,推动问题化解。2020年10月,邹城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台了《邹城市化解国有建设用地上居民住房产权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邹政办字〔2020〕28号),细化压实建设单位、代办主体、各主管部门应承担的责任,将化解工作与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群众满意度、整合不动产数据信息统筹推进。建立约谈机制,强力推进建设单位配合办理,制定财政、自然资源、住建、行政审批、税务5个主管部门会签制度,启动“边办证、边追缴、边查处”工作程序,按照“主体申请、专班受理、部门会签、专班会审、移交处理、项目备案”6个步骤,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部门、镇街配合协调,积极稳妥解决全市城镇居民住房产权历史遗留问题。通过走访小区了解情况、建设单位提交、专班成员单位填报三种途径,确定项目清单,建立健全全市历史遗留商品房、保障性住房项目台账,列出时间表、路线图,针对土地抵押(查封)、违反规划、缺少竣工消防手续等方面,依法依规、因地制宜,分类处置、对账销号。第一批次解决2015年3月1日前,在国有土地上开发建设且房屋已出售的未办证商品房项目;第二批次解决2015年3月1日前,在国有土地上建成且房屋已出售的安置房、房改房;第三批次处理化解违规建设房屋历史遗留问题。对30个小区,逐个制定具体化解方案,通过座谈培训、警示约谈、联合惩戒等方式,督促建设单位、代办单位补办相关手续,科学合理区分建设单位与购房人责任,对建设单位容缺办理小区不动产首次登记,对满足不动产登记条件的小区居民尽快办理转移登记、颁发不动产证书。因开发建设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完善相关手续,不能及时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导致业主无法办理转移登记的,后续整改、补缴产生的费用,全部由开发建设单位自行承担,严禁向业主收取。
推行交房即发证,杜绝出现新问题。实现房地产开发项目、拆迁安置房项目的“交房(地)即发证”。充分发挥“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的集合效应,以企业和群众需求为导向,充分共享利用政务信息资源,减少申报材料、压缩办事时限,积极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金融机构延伸登记端口,实现网上办理,全面推行预告登记制度,行政审批、不动产登记、税务、金融机构等多部门联动,在新建商品房、拆迁安置房等项目组织交房时,建立部门协同共享机制,以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平台为基础,有效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延伸拓展,在交房现场为提出申请的购房人办理不动产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实现购房人收房同时即可领取产权证书。
强化作风建设,砥砺奋进前行。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涉及面广、情况复杂,邹城市坚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笃定方向、砥砺前行。进一步规范人员管理,树牢“小窗口、大责任”服务意识,加强政策宣传、业务学习和技术培训,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全面推进一网通办”平台应用,努力实现“不见面”受理。市纪委监委严惩处置历史遗留问题过程中发现的党员干部违纪违规行为,公检法部门强制执行拒不履行职责、不补缴规费、不接受处罚的开发商和实际投资人,工作专班及时研究整改新情况、新问题,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加大督查督办。全市各责任单位凝心聚力,勇于担当、履职尽责,打好攻坚战、下好全盘棋,确保今年年底基本化解完成全市居民住房产权历史遗留问题,让房屋产权明晰、住者有其房的政策,惠及更多市民群众。(供稿:邹城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