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全市化解城镇居民住房产权历史遗留问题工作现场推进会议在邹城市召开,市政府副市长张国洲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分管负责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不动产登记中心主要负责人,化解城镇居民住房产权历史遗留问题工作专班主要负责人,市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观摩了邹城市名鉴金地小区、泉兴小区化解城镇居民住房产权历史遗留现场,听取邹城市、嘉祥县化解历史遗留问题的经验介绍,通报了全市化解城镇居民住房产权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情况。
会议强调,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城镇居民住房产权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感。化解住房产权历史遗留问题,是贯彻落实省、市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完善城市服务功能的重要内容;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切实维护群众住房产权利益的重要举措;是加强部门配合,完善不动产登记工作体系的迫切需要。二要进一步压实责任,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全速推进城镇居民住房产权历史遗留问题的化解工作。要用好“并行办理”政策,按照“将办理不动产登记与向建设单位追溯法律责任完善手续并行办理”的要求,不动产登记与解决的土地、规划、竣工备案、消防验收等问题同步实施;要多措并举推进具体问题的解决,在工作专班机制下,坚持分类梳理、逐项推进,一个事项一套方案,精准处置好基础设施配套、竣工验收、产权登记等居民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三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确保圆满完成城镇居民住房产权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要压实工作责任,县市区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职责,坚持依法依规、分类施策的基本原则,加快推进问题解决,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强化部门协同,自然资源、住建、行政审批、城管、公安、税务等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深化细化项目核查,履行部门会审程序,形成化解工作合力;要落实考核措施,定期督导调度,每月要召开一次调度会,对进展缓慢县市区进行通报、约谈,严格考核问效;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介,加强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和解读力度,让广大群众“看得见、听得懂、信得过”,营造良好氛围。(供稿:确权登记科 邹城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