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四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调整

发布日期:2021-03-03 浏览次数:


2021年2月1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公告(2021年第3号),公布了新调整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根据新调整《名录》,结合《山东鸟类分布目录》(2013年)《南四湖地区鸟类图鉴》(2020年),调整后南四湖区域现有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东方白鹳、中华秋沙鸭、大鸨等10种,其中秃鹫、乌雕由二级升为一级,青头潜鸭、黄胸鹀首次列入其中;现有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大天鹅、小杓鹬、小鸦鹃等50种,其中鸿雁、小白额雁、棉凫、花脸鸭、斑头秋沙鸭、斑胁田鸡、水雉、白腰杓鹬、阔嘴鹬、云雀、震旦鸦雀、红胁绣眼鸟、画眉、红喉歌鸲、蓝喉歌鸲等首次列入其中。(市南四湖自然保护区服务中心:郭宝金 邱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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