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草资源和湿地保护监督科

林草资源和湿地保护监督科。承担全市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和管理工作,拟订相关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额、林地定额监督管理林木凭证采伐与运输。负责全市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改革等工作。负责林木种苗、花卉、草种的监督管理等工作。承担良种选育、审定、示范、推广等工作。承担全市林产品质量监督、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和草原开发利用的监管工作。承担全市湿地保护工作,拟订全市湿地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湿地公园的指导、监督和管理。指导监督全市集体林地、林木承包经营和流转工作。指导全市国有林场、良种基地、苗圃、森林公园建设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