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是我国传统节日,人们往往会集中在这一时段祭祀扫墓,同时,天气干燥风大,容易出现较多林草火灾,不仅给国家和社会造成重大损失,当事人也会被追究并最终受到法律制裁。因此清明节期间,每一个社会公众都要提高防火意识,了解法律法规,杜绝危险行为。
一、熟知林区用火严重后果
(一)面临刑事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在林区吸烟、烧烤、烧荒、上坟烧纸,不小心引燃火灾,都将处以10日行政拘留。过失引起森林火灾将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者将处以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放火烧毁森林,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者处以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放火烧毁森林,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者处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
《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也就是说,即使当事人并没有主观防火的意图,但若在清明节期间,因为烧纸、放鞭炮等祭祀行为造成森林草地火灾,并符合失火罪的构成要件,即将遭到法律法规追究,为自己的过失行为付出代价。
(二)付出征信代价
个人的犯罪记录将伴随终生,公务员犯罪直接开除公职。一般治安用火违法行为,除受到治安处罚外,还将被通报给纪检监察机关,受到纪律查处。如果违法用火,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医师、证交所负责人的注册或资格都将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如果家长被判刑,犯罪记录将伴终身,其子女入伍、报考公务员、上军警校等将受到限制和影响。
(三)承担民事责任
由于失火、防火造成的损失,当事人需进行全额赔偿,同时扑救森林火灾支出的费用全部也有当事人承担、直到无力承担为止。
二、牢记森林防火“十不要”
清明防火,人人有责。踏青游玩,扫墓祭祀,切记注意不要为林草防火埋下隐患,应该牢记森林防火“十不要”。
1、不要携带火种进山
森林火灾是森林最危险的敌人,也是林业最可怕的灾害,它会给森林带来最有害、最具有毁灭性的后果。
2、不要在林区吸烟,把火把照明
一个小小的烟头,足够点燃一片绿色的森林,不要小瞧随手乱扔的一个烟头,更不能抱有侥幸心理。
3、不要在山上野炊、烧烤食物
在林区升起的每一簇小火苗,都可能是伤害绿色生态环境的杀手,不要贪图自己的方便而忘了保护我们的家园。
4、不要在林区内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提倡文明祭祀,不在林内烧纸、点香或燃放鞭炮,也许就是不经意的一个火星,会成为一场生态灾难的开始。
5、不要炼山、烧荒、烧田埂草、堆烧等
放火烧山、烧荒、烧田埂草、堆烧极容易引起森林火灾,不仅破坏了生态环境,还直接威胁到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6、不要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内玩火
监护人应加强管理教育,切实负起责任,使他们认识到玩火的危险性以及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做到任何时候都不玩火。
7、不要在野外烧火取暖
野外烧火取暖,这类火源容易麻痹大意,如果遇到大风天气,容易引燃周围的植被,极有可能引发森林火灾。
8、不要乘车时向外扔烟头
烟头虽小,其表面温度一般都在200至300℃,中心温度可以高达700至800℃。所以烟头是最容易引燃森林植被的。
9、不要在林区内狩猎、放火驱兽
在林区狩猎、放火驱兽的同时,不经意间掉落的小火星,可能引燃周围的植被,从而引发森林火灾,破坏生态环境。
10、不要让老、幼、弱、病、残者参加扑火抢险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凡接到森林火灾扑救命令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在限定时间内赶赴指定地点,进行扑救。(防灾减灾办公室:文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