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室、各服务大厅:
按照省、市营商环境评价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市“放管服”改革指挥部的相关要求,中心制定了《济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优化不动产登记工作实施方案》,方案已经主任办公会研究通过,现 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学习,严格贯彻执行。
附:济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优化不动产登记工作实施方案
济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优化不动产登记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全面提升不动产登记工作 质量和效率,妥善化解不动产登记工作在营商环境优化中存在的 困难和问题,特制定本方案。
—、目标和任务
(一)总体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 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在不动产统一登记 制度改革工作上的获得感,以提高办事群众对不动产登记工作满 意度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一次办好”改革的总体部署和“放 管服”改革关于转变政府职能的一系列要求,创新工作机制、优 化服务举措,提高工作能力,提升不动产登记工作质量,为全市 营商环境优化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任务。不断规范登记程序,坚持“优化登记流程、 便民高效安全”原则,持续提升市区不动产登记工作规范化、制 度化、信息化水平。全面查找不动产登记领域在打造一流营商环 境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突出问题,简化环节、优化流程、精简 要件、加强信息共享,积极探索服务新机制,响应企业关切,树 立不动产登记窗口良好形象。2019年6月底前,预告登记、抵 押权登记实现1个工作日办结;12月底前,流程精简优化到位, 不动产登记数据和相关信息质量明显提升,市本级不动产登记需 要使用有关部门信息的通过共享获取,全市除非公证继承和需要 公示公告、查看现场的登记类型外,其他业务办理时间压缩至2 个工作日以内;2020年12月底前,不动产登记数据完善,主 城区不动产登记需要使用有关部门信息的全部通过共享取得,
“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在市本级全面实施,除非公证继承和需 要公示公告、查看现场的登记类型外,其他业务办理时间压缩至 1个工作日以内。
二、具体措施
(一)规范登记申请材料提交件数。各登记服务大厅要严格 按照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将不动产登记所需材料目 录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布。转移登记业务中的申请书、原不 动产登记证书、买卖合同之外,不得要求当事人提供没有法律、 行政法规依据的证明、审核、备案、批准、核准、盖章等手续和 材料,不得将影响权利人合法权益的事项纳入登记前置流程。
(二)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间。在申请环节,积极推广网上(微 信)预约、网上(微信)材料申报、窗口前置等方式;在审核登 簿环节,通过增加工作人员、强化业务培训、减少审核环节、强 化信息共享、优化联办平台等方式,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缩短 不动产登记过程内部办理运行时间。
(三)强化不动产登记窗口建设。设立登记、交易、征税综 合受理窗口,统一受理交易、登记、征税申报(申请)事项;合 理设置咨询导询、受理申请、发证缴费、信息查询等岗位,实现 登记业务高效、快速运转;统一宣传标语、标牌标识、文字图案, 统一公开申请资料、示范文本、办事指南、收税收费标准、咨询 投诉电话等信息;取消材料复印、违规测绘、强制公证、前置评 估、先行档案查询等环节和窗口;实行代办、帮办服务,设置叫 号机等待、显示屏休息等区域,配置轮椅、雨伞、老花镜等便民 服务设施。
(四)发现梳理解决问题。排查不动产登记“中梗阻” “推绕拖”问题,妥善化解不动产登记工作中发现的历史遗留问题, 排查不动产登记办理过程中的部门衔接、受理接待、办事效率、历史遗留、服务态度、收税收费、信息公开等群众反映突出的问 题。根据实际,采取会商会谈、出台文件、会签会审等方式,探索研究可推广应用的措施办法。
(五) 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工作质量。树立“以人民为中心” 的思想理念,秉承“廉洁高效、统一规范、便民利民”的服务宗 旨,强化全体工作人员的思想、纪律、作风建设,实行对老、弱、 病、残、孕等特殊群体上门服务,设置企业不动产登记绿色通道。 积极参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的争创“优秀服务窗口”和争 当“窗口服务标兵”活动。
1、压缩办理时限。6月底前实现“一手房”转移登记、持 有不动产登记证书的“二手房”转移登记和变更登记、注销登记 1小时办结。预告登记、抵押权登记1个工作日办结;12月底 前,除非公证继承和需要公示公告、查看现场的登记类型外,其 他业务办理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日以内;2020年12月底前, 在登记数据完善的基础上,除非公证继承和需要公示公告、现场 查看的事项外,其他业务办理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以内。
2、 及时告知提醒。实行短信告知服务,在系统中设置自动 发送短信提醒功能,不动产登簿后就告知办事企业和群众业务已 办结的信息,涉及抵押权登记的业务,既要告知抵押权人,同时 又要告知抵押人,让企业和群众合理安排自己的时间,在实施证 书邮寄的同时,全面推进送证上门服务。
3、 大力推进信息数据共享。积极与市大数据中心对接,通过数据交换平台与住建、公安、民政、行政审批等部门实现信息 共享,凡能通过共享获取的材料,无需当事人提供。开展创建申 报材料无复印服务大厅活动,实现全部申报材料通过高拍仪数字 化处理后进入系统。确需留存纸质材料的,由登记机构、税务部 门、房产交易机构分别自行打印获取。
4、 落实收费减免优惠政策。组织收费窗口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有 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理清登记费减免的 相关情形,在窗口明显位置予以张贴,并在办理收费时予以提醒, 认真落实小微企业登记费收缴优惠政策。
5、 拓展信息自助查询服务。安装自助查询设备,2019年7 月底前实现登记信息自助查询服务设备全覆盖,9月底前在主城 区具备条件的街道、社区配备安装登记信息自助查询设备。
6、 及时更新公示公告内容。结合放管服改革工作新要求和自然资源部新的政策规定,及时更新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通过网 站、微信公示的办事流程、材料清单、收费标准、咨询电话、服务指南等,为群众提供更加快捷简便的服务。
7、多形式多渠道实施回访调查。对照国家、省、市营商环境评价要求开展电话回访、上门走访慰问等多形式调查,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落实整改措施。
三、保障办法
(一) 加强领导。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营商环境评价迎评工 作领导小组,集中人员力量,加强内部衔接,形成最大工作合力, 确保主城区优化不动产登记工作顺利推进。
(二) 强化宣传。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现代信息手 段和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宣传不动产登记“只跑一次”、“一次 办好”相关政策,让社会大众充分了解“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重 要意义、目标任务和成果成效,化解群众和企业误解,广泛接受 社会各界以及舆论监督,为优化不动产登记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 督导指导。成立优化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工作督导检查组,对流程环节多、材料多、效率低等问题进行明察暗访,加 大督导工作力度。
附:济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营商环境评价迎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济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营商环境评价迎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胡宪峰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副组长:高玉国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
成 员:殷齐鲁 综合部副部长
胡依涛 权籍部副部长
马庆毅 受理部副部长
侯明波 登记部副部长
蒋建营 缮证部副部长
吴趁心 高新区分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高玉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根据工作需要,下设三个工作组:
综合组:负责工作调度、多方联络、综合统计等,具体工 作由马庆毅牵头负责。
宣传组:负责组织宣传、政策解读、法规咨询等,具体工 作由侯明波、蒋建营、吴趁心、张晓林、张超、付帅牵头负责。
督察组:负责对营商环境迎评工作措施的督导、情况汇总 分析,研究拟订提高不动产登记服务便民度的措施办法等,具体 工作由殷齐鲁、胡依涛牵头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