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国土资字〔2018〕123号
邹城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邹城市北宿镇马家楼村等3个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项目区竣工验收的请示》(邹国土资呈〔2018〕139号)收悉。2018年7月12日,市国土资源局会同有关方面专家通过听取项目区实施情况汇报,实地踏勘现场,查阅有关档案资料等形式,对北宿镇马家楼村等3个项目区进行了验收。项目区的实施,优化了用地结构布局,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基本达到了《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TD/T 1036-2013)和国家土壤环境质量有关标准的要求。同意邹城市复垦的37.0714公顷农用地(其中耕地37.0714公顷)通过验收,并提出如下意见:
一、及时做好地籍变更工作,依法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切实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
二、及时组织耕种,进一步增施有机肥,提高土质,改善土壤结构,提升土壤肥力,提高复垦耕地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强化复垦后耕地的监管。建立健全管护制度,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确保复垦的耕地发挥长期效益。符合条件的,应纳入基本农田保护区进行管理,严禁改变地类用途。
四、按有关要求及时做好系统录入和备案工作。
济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