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山县小安山镇土地综合整治经验做法

发布日期:2018-04-08 浏览次数:

去年以来,梁山县针对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任务重,财政资金不足等问题,积极探索引入社会资金整乡镇推进土地综合整治模式,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多赢。

一、当前土地综合整治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建设任务重,财政资金严重不足

国家明确规定了“十三五”期间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具体指标,并逐级分解到各级地方政府,但由于各级财政资金均严重不足,单纯依赖财政投资无法完成国家分配的建设任务,多渠道融资势在必行。

(二)建设标准偏低,达不到高标准要求

对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等行业标准,由于单位面积投资强度低,目前进行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尚不能达到要求,多属于修修补补,局部提升,田不成方,路、沟布局混乱,在“田、水、路、林”统一规划方面差距明显,进一步提升的余地较大。

(三)运作模式单一,缺乏机制创新

高标准基本农田在项目运作模式、制度、形式等方面数十年未有大的调整,弊端日益突显,急需改革创新,因此,与时俱进、构建全新的整治模式、机制,对当前土地综合整治具有重大的意义。

二、小安山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运作模式

小安山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采取整乡镇推进、统一规划布局、分阶段实施的建设模式,对全乡镇所有耕地进行全面整治,整治规模约12万亩,其中基本农田面积11万亩,其他土地约1万亩。

(一)运行方案

全权委托济南金大地农业工程有限公司负责项目运行管理,包括项目选址、土地清查、勘察测量、可研报告编制、规划设计和预算编制、施工设计与调整、工程招标、质量控制、项目验收资料整理、竣工测量、工程审计、耕地质量重估、新增耕地入库等,梁山县国土资源局组织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和项目立项、竣工后工程及资金审计等,负责协调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事宜,并与济南金大地农业工程有限公司签定相关合同,确保工程质量和按期完工。

(二)利益分配

本项目收益来自新增耕地指标转让,据初步测算,全镇土地统一整治后,可新增耕地1万亩左右,按目前市场价格,估算总收益在10亿元左右,扣除6亿元建设成本,净收益4亿元左右,就此收益与济南金大地农业工程有限公司协商分配比例。

(三)创新预案

采用最先进的工程技术,包括激光精准土地平整技术、节水灌溉技术、灌溉系统自动控制技术、防止设备损坏措施技术等,增强工程设施运行的实用性和可靠性。

小安山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探索“土地整治+”工作思路

该项目积极探索“土地整治+”工作思路,通过对田、水、路、林、草综合整治,实现“田成方、林成网、路相通、旱能浇、涝能排”的现代农业发展格局,为建设美丽乡村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土地整治+村庄环境治理”。以土地整治项目为依托,从优化农村生产生活布局、加强农村综合环境治理等方面入手,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实现项目区内道路通达度90%以上,营造整洁、舒适的生产生活环境,助力打造美丽村庄。

二是“土地整治+现代农业转型”。通过土地整治,对项目区内田块进行整理,对区域内灌排和道路等设施进行投资建设,完善项目区田间基础配套设施,实现项目区内灌溉保证率50%以上。充分解放劳动力,实现机械化作业,提高作物产量与品质,改善现有农业发展格局,为项目区发展现代农业打下基础。

三是“土地整治+生态环境保护”。在土地整治中充分考虑生态环境因素,将村庄周围沟、路、渠等基础设施与绿地、树丛、坑塘等自然要素有机整合,强化农田景观和生态功能。根据项目区地形地貌特点,结合道路现状及边缘土质结构情况,对部分农田主干道路进行硬化处理,在规划田间道两侧布置农田防护林,在堰边、花砖护坡处种植金银花、枸杞等作物,实现项目区内植被覆盖率85%以上,做到可持续发展。

四是“土地整治+乡镇政府参与”。在土地整治中与乡镇政府形成合力,乡镇政府积极参与项目招投标、化解矛盾、检查监督。同时将乡镇政府纳入土地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形成领导重视、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乡镇政府还可以广播、张贴横幅等形式,广泛宣传土地整理工作的意义及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积极协调镇农、林、水等相关部门,为项目施工营造良好环境。

四、项目推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一是成立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涉及面广,工作任务重,政策性强,需要政府相关部门的通力协作,合力推进。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国土、财政、水利、农业、林业、交通、电力等部门,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明确各部门职责,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目标,整合项目资源,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二是落实部门责任,加强协调指导。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是一项工作量大、涉及面广、投入高、技术性强的系统工程,需要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切实抓好对项目实施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工作,制定支持项目实施的具体政策措施。

(二)制度保障

一是落实工程建设管理各项制度。全面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一些技术要求低、工程比较分散的工程交由农民施工,以提高受益农民参与程度;积极探索资金报账、巡回监理、项目公示、村民自建等新机制、新办法,严格项目竣工验收制度,强化考核监管。

二是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和绩效考核制,把方案实施与干部考核结合起来,制定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规范项目实施,加强对竣工验收和后期管护责任的考核。

(三)宣传保障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各类宣传媒体,大力宣传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明确相关标准和扶持政策,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积极性,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快建设的紧迫性,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良好氛围,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示范方、示范片以及示范工程创建工作。

五、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多赢

(一)经济效益

本规划实施后,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耕地地力平均提高1个等级以上,农田粮食生产能力平均每亩提高100kg以上。按现行市场粮食平均收购价格计算,亩均增加产值约200元。据此测算,建成13万亩高标准农田,可新增粮食综合生产能力1300万kg以上,可直接促进农民增收约2600万元。

整治后的13万高标准农田,如果流转及转租,每亩可提高租金200元,又可直接促进农民增收2600万元。

通过对全镇裸岩地、荒草地、残次林地、坑塘水面、废弃沟路统一整治,初步测算可增加耕地1万亩,作为占补平衡指标进行指标交易,收入可达到10亿元以上,扣除项目投入6亿元,净收入又可增加4亿元以上。

同时,高标准农田建成后,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可提高20%以上,据此测算,每年可节约灌溉用水800万m3以上;肥料利用率约提高10%左右;通过建设农田林网,还可有效增加林木蓄积量。

(二)社会效益

建设高标准农田的社会效益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显著提高农业生产抗风险能力。本项目实施后,旱涝保收、高产稳产农田比例大幅增加,可显著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土、肥、水资源利用率和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二是促进农民增收。据估算,建设12万亩高标准农田,共需投入约3000万个工日,按国家投资的约1/3转化为农民工资性收入计算,共可增加农民收入约150万元。三是促进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和应用。通过实施本规划,可为良种和农业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创造条件,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农业建设。四是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水平。本规划实施后,将进一步健全土壤墒情与耕地质量监测网络体系,田间定位监测点覆盖率达到50%以上,有利于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获取准确的土壤墒情、土壤肥力等重要农业生产信息,从而增强政府指导农民适墒播种、合理施肥、抗灾减灾、适时适量排灌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三)生态效益

通过实施本方案,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农业发展和耕地、水资源紧张的矛盾,有利于促进农业生产中的生态保护与建设。通过改善农田基础设施,可有效减少农田水土流失,减轻面源污染,保护水土资源;通过机械作业,可促进农作物桔秆还田,减少焚烧桔秆对大气的污染,减轻畜禽粪便和废弃物对河流、水库的污染;通过土壤改良和测土配方施肥措施,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5%以上,可减少肥料流失和浪费,减轻地表水和地下水的硝酸盐污染;通过土地平整、保护性耕作、农田防护林网与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使建成后农田防护面积比例不低于90%,可改善小气候、防风固沙、保持水土,有效防治土地沙化和次生盐渍化,改善土壤理化性状,保护农田生态环境,促进无公害、绿色农产品的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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