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微山县乔岗220千伏变电站工程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审查意见

发布日期:2018-03-06 浏览次数:

济国土资字〔2018〕35号

省国土资源厅:

一、建设项目概述

微山县乔岗220千伏变电站工程由微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局以“微发改能交〔2016〕132号”“微发改能交〔2017〕4号”批准的建设项目,估算总投资额3131万元,由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济宁供电公司承担实施。项目拟用地面积8239.4m2(约合12.36亩)。  

二、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情况

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范围与采矿权1处重叠。具体情况如下:

山东省岱庄生建煤矿采矿权,大型煤矿、压覆面积0.33km2,压覆资源量140.5万吨。

所涉及矿业权人已签订同意压覆的协议。

三、压覆重要资源审查意见

经我局初审认定,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济宁供电公司申报的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材料齐全、内容真实、程序完备,符合《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37号)、《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国土资规〔2016〕2号)等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部省有关政策规定,现呈报省国土资源厅。

 

济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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