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购买单位市场化公房登记“一次办好”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18-12-11 浏览次数:

不动产登记8.购买单位市场化公房登记

“一次办好”服务指南

受理窗口

市为民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办理项

购买单位市场化公房登记

权力事项

购买单位市场化公房登记审查(编码:370800072003)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办理对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年10月1日施行);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2015年3月1日施行);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16年1月1日施行)。

申报条件

依市场价格购买单位公房申请登记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是否必须

份数

是否需要电子版

1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买卖双方共同申请原件1份);

1

2

卖方为国有单位须出具财政局或国资委审批、备案文件(原件1份);卖方身份证明(查验原件);

1

3

买卖合同(协议)原件1份

1

4

买房人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买房为夫妻双方的提供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 买房为多个人的提供各自身份证;单位购房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查验原件)

1

 

 

 

5

卖方原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

1

6

完税凭证(原件1份);

1

7

不动产登记询问记录(原件1份)。备注:涉及划拨用地的买受人应先行申请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缴纳土地出让金凭证(原件1份)。

1

办理程序

1.申请: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原件(免费提供复印和扫描服务)到服务大厅提交登记业务申请;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受理业务申请并出具不动产登记业务受理通知书;3.审核:对材料进行复审,核实记载土地及房产信息,登簿后打印产权证书,并向申请人发送提醒领取短信;4.发证:申请人持登记申请受理通知书及缴费通知书到服务大厅发证窗口领取产权证书。

法定期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住宅每件80元,非住宅每件550元。注:1、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2、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含第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工本费)或免费邮寄。

咨询电话

0537-2263987

投诉电话

市为民服务中心:0537-2367836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0537-6563056

结果送达

市为民服务中心统一发证窗口现场发放;免费邮寄。

受理地址

济宁市吴泰闸路23号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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