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局建设项目审查信息2017第42次

发布日期:2017-12-11 16:08 浏览次数:

2017125日上午,市城乡规划局局长祝清荣在市城乡规划局七楼会议室主持召开建设项目规划审查会议,审查项目11项。其中,同意上报省住建厅项目1项,同意上报市联审会项目1项,同意项目9项。纪要如下:

一、同意上报省住建厅项目1项:

(一)市政工程项目1项:

1、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京台高速公路泰安至枣庄(鲁苏界)段改扩建工程规划选址〔法制监察科呈报〕。

二、同意上报市联审会项目1项:

(一)建筑方案项目1项:

1、山东省任城监狱生产区扩建项目建筑方案〔任城区分局呈报〕。

三、同意项目9项:

(一)规划条件项目8项:

1、济宁北湖新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恒立化工地块一规划设计条件〔太白湖分局呈报〕;

2、济宁北湖新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K4-03-7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太白湖分局呈报〕;

3、济宁市国土资源局任城区分局火炬路西、任旺路南地块规划条件〔任城区分局呈报〕;

4、济宁市国土资源局任城区分局足球公园西地块规划条件〔任城区分局呈报〕;

5、济宁市国土资源局任城区分局苇子河东、济州路南地块规划条件〔任城区分局呈报〕;

6、济宁市国土资源局任城区分局车站南路东、国光路南地块规划条件〔任城区分局呈报〕;

7、济宁市国土资源局任城区分局八铺新区北区地块规划条件〔任城区分局呈报〕;

8、济宁市国土资源局任城区分局唐口工业园长安路北、园发路东地块规划条件〔任城区分局呈报〕;

(二)市政工程项目1项:

9、济宁正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山东聚源热电利用里彦电厂开展城区供热项目任城区段路由调整选址及建设工程〔任城区分局呈报〕;

          

                                                              审核日期:2017年12月5日

规划条件



序号建设项目
建设规模位置呈报部门审核意见
备注
1
恒立化工地块一规划设计条件
规划总用地2.81公顷,其中规划建设用地2.21公顷,城市道路用地0.36公顷,公园绿地0.24公顷。(以实测为准)规划用地性质为 居住用地(R2) ,建设用地面积2.21公顷(以实测为准)。容积率小于等于2. 0,建筑密度小于等于25%,绿地率大于等于35%,建筑高度大于等于30米且小于等于50米。 

东邻荷花路

北邻铁路
太白湖分局原则同意 
2K4-03-7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规划总用地10.45公顷,其中规划建设用地8.64公顷,城市道路用地1.6公顷,防护绿地0.21公顷。(以实测为准)规划用地性质为 居住用地兼容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RB) ,建设用地面积8.64公顷(以实测为准)。容积率小于等于2.0,建筑密度小于等于22%,绿地率大于等于30%,建筑高度小于等于60米。商业用地面积占建设用地面积的10%,居住用地占建设用地面积的90%,商业用地仅布置于地块一内且需集中布置。

西邻会通路

南邻农场路

东邻廉庄路

北邻诗圣路
太白湖分局原则同意
3火炬路西、任旺路南地块规划条件

A地块规划建设用地面积7.16公顷,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兼容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容积率小于等于 2.2,建筑密度不大于 25 %,绿地率不小于 30 %,建筑高度不大于100 米。商业建筑面积比例占总建筑面积(计容部分)的 5 %-10 %;居住建筑面积比例(计容部分)占总建筑面积(计容部分)的  90 %- 95 %。

B地块规划建设用地面积6.91公顷,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兼容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容积率小于等于 2.2,建筑密度不大于 25 %,绿地率不小于 30 %,建筑高度不大于100 米。商业建筑面积比例占总建筑面积(计容部分)的 5 %-10 %;居住建筑面积比例(计容部分)占总建筑面积(计容部分)的  90 %- 95 %。
火炬路西任旺路南任城区分局原则同意
4足球公园西地块规划条件规划建设用地面积5.89公顷,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兼容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容积率小于等于   2.2,建筑密度不大于 25 %,绿地率不小于 30 %,建筑高度不大于100 米。商业建筑面积比例占总建筑面积(计容部分)的 5 %-10 %;居住建筑面积比例(计容部分)占总建筑面积(计容部分)的  90 %- 95 %。

西邻汇翠路南邻南杨庄路东邻琵琶山路北邻任和路

任城区分局原则同意
5苇子河东、济州路南地块规划条件规划建设用地面积5.40公顷,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 居住用地兼容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容积率小于等于   1.8,建筑密度不大于 25 %,绿地率不小于 30 %,建筑高度不大于100 米。商业建筑面积比例占总建筑面积(计容部分)的 5 %-10 %;居住建筑面积比例(计容部分)占总建筑面积(计容部分)的  90 %- 95 %

济州路南英华路东

任城区分局原则同意

6车站南路东、国光路南地块规划条件规划建设用地面积4.99公顷,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 居住用地兼容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容积率小于等于   2.2,建筑密度不大于 25 %,绿地率不小于 30 %,建筑高度不大于100 米。商业建筑面积比例占总建筑面积(计容部分)的 5 %-10 %;居住建筑面积比例(计容部分)占总建筑面积(计容部分)的  90 %- 95 %。

车站南路东国光路南

任城区分局同意
7八铺新区北区地块规划条件A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 城市绿地 。B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   居住用地,建设用地面积 2.1 公顷(以实测为准)。容积率不大于 1.6   ,建筑密度不大于 25 %,绿地率不小于 30 %,建筑高度不大于60 米西邻济宁市二面粉厂,南邻张营村,东邻水岸愉苑小区,北邻日荷铁路。任城区分局同意
8唐口工业园长安路北、园发路东地块规划条件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建设用地面积 5.58 公顷(以实测为准),容积率不小于0.8,建筑密度不低于40%,厂前区不大于总建设用地面积的7%,绿地率不大于15%。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

长安路北园发路东兴唐支路南

任城区分局同意


建筑方案

序号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

建设规模

位置

呈报部门

审核意见

备注

1

山东省任城监狱

山东省任城监狱生产区扩建项目建筑方案

    总建筑面积2380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298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20平方米。

二十里铺街道办事处驻地东北部、现状任城监狱北侧。

任城区分局

同意上报市联审会


市政项目

序号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

建设规模

位置

呈报部门

审核意见

备注

1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京台高速公路泰安至枣庄(鲁苏界)段

改扩建工程规划选址

 

改扩建工程主线路线全长189.5公里。

本项目路线沿既有公路加宽,起自京台高速和青兰高速交叉的泰山枢纽,向南经泰安市岱岳区、宁阳县,济宁市曲阜、邹城,枣庄市滕州、薛城区,济宁市微山县,枣庄市峄城区、台儿庄区,止于鲁苏两省交界的台儿庄区张山子镇南的省际收费站。

法制监察科

同意上报省住建厅


2

济宁正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聚源热电利用里彦电厂开展城区供热项目任城区段路由调整选址及建设工程  

 

供热管网管径DN1400,供回水管各长700米。

管道沿线需过铁路线和洸府河。其中过铁路段顶管,由省铁路部门设计和施工;过洸府河借用枯水季节通过围堰形式临时截洸府河水流直埋过河,管线位于河底冲刷线下1米;过河后直埋接入东郊热电厂现有管网。

  

纬十一路—洸府河—东郊热电厂

 

任城区分局

原则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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