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国土资字〔2016〕175号
你局《关于山东省泗水县金庄镇尹城河流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进行终验的报告》(泗国土资呈〔2016〕76号)收悉。根据《山东省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鲁国土资字〔2010〕24号)和《关于加快推进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鲁国土资字〔2016〕172号)及有关规定要求,2016年9月26日,市局组织农业、水利、财政、国土等有关专家,对泗水县金庄镇尹城河流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经内、外业勘验审核,该项目工程数量及质量均符合设计要求,资金使用合理有效,土地权属明晰,文档管理规范,符合国家、省有关规定要求。依据验收组验收意见,经研究,同意该项目通过验收。
济宁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