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山县首本不动产登记证颁发

发布日期:2016-09-28 浏览次数:

9月26日,在梁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大厅,山东大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责人领到了不动产登记证书,这是我县第一本不动产登记证。

新的不动产权证封面为红色,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字样,首页印有一个二维码,市民用手机扫描后,申请人、房屋面积、土地坐标、出证时间等信息便立即显示,随时都可以查询其真伪,启用新版《不动产权证书》后,原有登记机构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证书》继续有效,并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权利不变,证书不更换。在今后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登记申请事项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证书、证明。

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全县不动产登记工作,梁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具体承办全县范围内的不动产登记业务工作,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林业等部门停止发放土地、房屋、林权等权属证书,解决了市民以往多头办证、分散办证的不便。对于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梁山县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范围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房屋等建(构)筑物所有权、林权、抵押权、地役权等不动产权利的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以及其他各类登记。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在不动产统一登记过渡期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邵长春)


打印 关闭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