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政办字〔2015〕1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市政府同意《济宁市整合社会力量应急救援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济宁市整合社会力量应急救援方案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年来,我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全面推进,应急管理体制初步建立,应急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应急处置水平不断提高。但我市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为进一步整合我市应急救援力量,更加有效发挥应急资源作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我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现状
经过各级各部门多年来的积极努力,我市已建成门类较为齐全、装备不断完善、救援能力逐步提升的各类应急救援队伍。
(一)公安消防队。按照《消防法》规定,公安消防队是火灾扑救和各类事故应急救援的骨干力量。2009年6月,市政府依托济宁市公安消防支队组建了济宁市应急救援支队,各县(市、区)也相继依托消防大队组建了应急救援大队。现有现役官兵449人(干部170人,士兵279人),政府专职消防员450人。共有执勤消防站19个,其中特勤站1个、普通消防站18个。全市共有各类消防车136部,车载灭火剂总量达到837.55吨,其中水747.5吨、各类泡沫84.05吨。库存泡沫308吨,干粉6吨。
(二)企业专职消防队和乡镇消防队。全市共有企业专职消防队12个,车辆41部,专职消防员267人,志愿消防员247人,在维护企业安全生产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主要有:
1.兖矿国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专职消防队,现有专职消防员20人,配备重型水罐车、泡沫—水联用车、干粉—水联用车、A类泡沫车、抢险救援车等5辆消防车,并配有救援起重气垫1个、液压撑预器1个、无火花工具1套、堵漏工具1套、剪扩器1个、防化服7件、防静电服3件、隔热服7件等装备。
2.兖矿国际焦化有限公司消防中队,现有专职消防员20人,执勤车辆2辆,其中一辆重型水罐车载水量11吨,一辆泡沫消防车载泡沫液2吨、载水量4吨。
3.华电国际邹县发电厂消防队,现有专职消防员20人,消防车辆3部,负责华电国际邹县发电厂内的应急救援任务。
4.济宁曲阜机场消防站,现有专职消防员18人,其中正式职工4人,劳务派遣职工14人。装备灭火救援消防车6辆,其中主力泡沫车1辆、重型泡沫车2辆、消防照明车1辆、消防指挥车1辆。配有水枪水带等常规性消防灭火救援装备及液压剪、扩张器、手动泵、空气呼吸器、无齿锯、生命呼吸机、缓降器、可燃气体探测仪、生命呼救器、避火服、隔热服、救生气垫等多种先进的器材设备。
按照《消防法》规定,我市已有62个乡镇建成了乡镇消防队,购置车辆65辆,其他乡镇消防队正在建设中。
(三)矿山应急救援队。我市煤矿数量多,地质条件较为复杂,有发生矿井水害、火灾、瓦斯、煤尘、顶板、冲击地压等事故的较大危险性。我市辖区的各类办矿主体,不断加大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矿山应急救援力量。
1.兖矿集团矿山救护大队,位于邹城市凫山路北首,下设3个直属中队、5个驻矿中队,共24 个战斗小队,救护指战员345名。直接服务于兖矿集团8对生产矿井,对周边12对地方煤矿提供有偿救护技术服务。近年来,兖矿集团投入2950万元、国家安监总局投入近3000万元购置了国内外先进水平的应急救援装备,被国家安监总局确定为全国重点建设的14个区域救援队之一。
2.济矿集团救护中队,位于汶上县郭楼镇,是山东省安监局验收的三级资质救护队伍。现有指战员32人,设有3支救护小队,每小队9人。救护中队现有设备、设施资产500多万元,配有BG4正压氧气呼吸器40台,备用压缩氧呼吸器31台,救护车3辆,灾区电话7台,苏生器3台,充氧泵房及相关仪器设备。
3.淄矿集团矿山救护大队济北中队,位于济宁高新区许厂煤矿南1公里处,系矿山救护队一级资质。下辖3个小队,36名救护队员,4部救护车辆,150多件仪器装备,负责淄矿集团济宁辖区内5处煤矿的各类应急救援工作。
4.肥矿集团梁宝寺煤矿救护中队,位于嘉祥县梁宝寺煤矿内,现有指战员33人,应急救援车辆3部,应急救援器材500余件,负责本集团公司的梁宝寺煤矿、梁宝寺煤矿二号井、杨营煤矿、宏阳煤矿的应急救援任务。
5.枣矿集团救护大队,位于枣庄市北马路,现有指战员180人,应急救援车辆8部,应急器材600余件,负责我市微山县境内煤矿的应急救援任务,并与微山稀土矿签订了救援协议。
(四)燃气管道救援队
1.济宁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应急抢修队,位于济宁经济开发区吉祥路,是一个集燃气管线、设备、设施维修、抢修为宗旨的综合性抢险救援队伍,现有队员14人,配有车辆3部,PCM+、雷迪、隔热服、正压呼吸器、乙烷辨识仪等先进的抢险救援设备。
2.济宁华润燃气维抢中心应急救援队,位于济宁市共青团路北首,现有队员19人,下设5个分队,抢修车辆3部,器具30余件,为全市城镇燃气抢修工作的骨干力量。
(五)水上救援队
1.济宁市港航局建有济宁市水上搜救队,现有36人的社会搜救力量,布设在任城区南张和微山县夏镇、韩庄、鲁桥、留庄、高楼6处,配有16艘救援船舶、12挂滚钩、6片拉网等一系列救捞设备。搜救队现有潜水员4名,具备轻潜、重潜、水下救捞、水下探摸等技能。
2.济宁市水利局建有济宁市水上搜救队和潜水队,现有专兼职人员20人,其中潜水员6名,配有水下摄像仪等先进设备,为济宁市周边装备最强的水利搜救队伍。
(六)医疗急救队。目前,全市现有急救车140部,院前急救人员1780人,平均每日出动急救车300余车次,初步形成了以市卫生急救指挥中心为枢纽,以57处医疗急救站为网络,基本覆盖全市城乡,反应迅速,调度及时,救援有力,院前、院内有效衔接的医疗急救体系。
(七)其他专业救援力量。济宁供电公司现有11只彩虹应急服务队、12辆应急发电车,装备有3艘冲锋舟、5只橡皮艇,抽水泵、应急灯、防汛物资,负责全市的供电应急保障和应急供电服务工作。济宁市景辰传媒有限公司、山东鸿顺集团等企业成立了景辰志愿者服务队、鸿顺志愿者救援队。另外还依托济宁医学院、曲阜师范大学等单位建立了志愿者队伍。
二、当前存在的问题
(一)全市化工园区消防设施建设滞后。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我市规划建设了济北高新技术产业园、兖州工业园、邹城工业园、张黄工业园、济宁化学工业开发区、济宁市生物产业园、联想化工园等化工园区,为我市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随着园区规模的不断扩大,园区消防设施建设严重滞后,除邹城工业园和联想化工园消防站已建成投入执勤外,多数园区没有规划建设消防站,园区道路没有同步建设公共消火栓。园区周围河流、湖泊众多,但没有建设消防取水码头,消防水源严重不足,部分园区内虽已建成了公共消防栓,但缺乏维护保养机制,基本处于停用状态。一旦发生事故,无法第一时间有效处置,往往“小火”酿成“大灾”。
(二)道路交通事故救援能力有待提升。截至2014年底,全市公路通车里程
(三)应急物资储备明显不足。我市依托市民政、水利、住建、卫计、供电等部门常年贮备了一定数量的应急物资,应急保供企业、应急医疗药品、应急粮食、应急资金储备制度初步建立。但是应急物资的储备明显不足。
(四)部门间联动机制有待完善。各救援专业力量在接处警系统和信息技术平台建设上各自为“阵”,没有统一规划,存在重复投资建设、分散管理、资源浪费现象。从历次较大事故救援来看,由于没有科学的联动机制,缺乏统一的应急救援调度指挥,平时缺少相应的协调演练,造成一定的现场指挥协调困难。
三、工作措施
(一)加快化工园区消防建设步伐。为适应化工园区发展需要,保障园区企业安全生产,各化工园区应本着“节约土地、资源共享、降低成本、避免重复投资和稳步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按照国家消防站建设标准,分别建设一支政府专职消防站。消防站应设在化工园区的边缘位置,便于车辆迅速出动的临街地段,应处于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侧。其中,济宁化学工业开发区应当按照特勤消防站建设标准进行规划、建设,车辆装备不少于8部(其中举高喷射车1部、大功率大流量远射程泡沫车1部、重型水罐车1部、中型泡沫车2部、干粉泡沫联用车1部、抢险救援车1部、化学洗消车1部)。济北高新技术产业园、兖州工业园、张黄工业园、济宁市生物产业园要按照一级消防站建设标准进行规划、建设,每个消防站车辆装备不少于5部(其中举高喷射车1部、大功率大流量远射程泡沫车1部、中型水罐车1部、泡沫干粉联用车1部、抢险救援车1部)。同时,各消防站应配备堵漏、侦检、洗消等特勤装备器材,以及消防员基本防护和特种防护装备,以满足扑救化工火灾的需要。要进一步完善园区公共消防栓建设,已建成道路应尽快补齐“旧账”,新建、扩建道路时要同步规划建设公共消防栓,确保建设率达到100%、完好率不低于95%。要加强天然消防水源建设,充分利用天然水源,在化工园区周边
(二)依托消防部队灭火救援指挥系统健全全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市公安消防支队按照公安部消防局部署要求,已初步建成了灭火救援指挥系统。该系统是全市消防跨区域指挥调度中心、消防业务信息枢纽,实现了纵向贯通支队、大(中)队,横向联通公安110、社会应急联动单位的功能,为构建扁平化的灭火救援指挥体系提供了全方位、全过程信息支持和综合通信手段支撑。为节约成本,避免重复投资,市政府依托该系统建立市政府统一指挥下的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市政府应急办负责建立由各单位应急联络员在消防支队指挥大厅轮流值班制度。在联络员值班当天,相应部门分管负责人带班值守,全权处理相关事务。实现全市应急救援的即时性联动、扁平化指挥和高效率协调,建立反应迅速、联勤联动、畅通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充分发挥公安消防各类事故应急救援主力军作用。
(三)建立定期应急联动会商机制。由市政府应急办牵头,建立应急联络员制度,由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卫计委、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煤炭局、市地震局、市农机局、市港航局、市渔业局、市气象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公安交警支队等部门各明确2名联络员(其中1人为主、1人替代),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一是两个月召开1次例会,汇报各部门应急响应工作情况,组织相关业务学习,讨论交流应急响应工作。二是每年参加不少于2次桌面演练,参加1次有救援队伍的综合应急演练。三是发生事故需调用应急资源的,由市政府应急办下达书面或电话指令。各有关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坚持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加强沟通协调,理顺工作关系,搞好衔接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四)健全应急救援队伍整合机制。由市政府安委会牵头,一是每年召开1次全市应急救援队伍负责人座谈会,组织拟定应急资源库及通讯录,每年进行1次更新;二是每年进行1次全市应急救援队伍拉练活动,增强全市应急救援队伍间的沟通配合,锻炼应急队伍;三是按照区域和行业与重点企业签订应急救援协议,消防队伍与城区各大商场和人群密集场所签订救援协议,各矿山救援队与周边的矿山企业签订应急救援协议,2016年6月底前签完协议,并报市政府安委会备案。
(五)建立职责明确的事故救援指挥体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各类事故的类别及部门职责分工,明确各类事故应急救援的现场指挥权。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及工商贸企业的事故由市安监局负责;道路交通事故由市交警支队负责;火灾事故由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建筑施工、城镇燃气事故由市住建局负责;水上交通事故由市港航局负责;渔业事故由市渔业局负责;煤矿事故由市煤炭局负责;特种设备事故由市质监局负责。市安监局作为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管部门,参与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
(六)强化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支撑。市安监局会同市公安消防支队、市环保局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结合不同领域、不同专业应急救援需要,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专家队伍,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一是每年组织1次应急救援专家座谈会,沟通相关信息,听取专家意见。二是定期组织专家组成员有针对性地参加各级各类应急救援演练,对演练活动进行评估,查找应急演练的不足。三是组织大型安全检查时,邀请专家组成员参加,便于熟悉情况,高效参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七)修订完善全市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全市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按照简明扼要、管用有效的原则在原来预案基础上再次优化本部门应急预案,按照规定程序印发,为快速处置各类事故提供保障。生产经营单位也要结合自身生产工艺特点,加强重点岗位、重点部位、重要装置现场处置方案编制和优化工作,强化事故初发期的妥善处置,有效控制事故发展扩大。要建立健全应急演练工作制度,广泛开展不同层级、形式多样的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意识,掌握处置要点。
(八)加大应急物资储备。按照统筹规划、分级负责、统一调配、资源共享的原则,建立市、县(市、区)应急物资保障系统,根据不同区域突发事件特点,分部门、分区域储备应急物资,完善重要应急物资储备、更新、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加强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之间的应急物资协同保障。市民政部门要加快优化全市救灾物资储备布局与管理使用,丰富物资储备品种,增加储备物资数量,提高救灾物资管理和应急投送能力。各有关部门配足配齐应急救援装备及相关物资,做好应急物资的运输及通讯保障,确保救援人员、技术人员、装备物资及时到达事故现场。市财政部门要提前介入、搞好调研,加大应急救援装备资金投入力度,根据现有救援力量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装备、设施投入。同时,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扶持,动员企业进一步加大应急救援投入,多措并举,建立适应本行业需要的应急救援体系。要配齐配全救援装备,优先购置科技含量高的装备,加强登高、危化品倒灌、堵漏、洗消、水上救捞、水下探摸等特殊装备的建设。整合全市可用于应急救援的装备、物资,准确掌握各类救援队伍的战斗实力和起重、挖掘、登高车辆、运输车辆、应急照明设备、检测设备、泡沫灭火剂等的数量和分布情况,确保需要时迅速调集增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