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举办矿区土地复垦和地质环境治理业务培训班

发布日期:2015-05-11 浏览次数:

    4月17日,市国土资源局举办矿区土地复垦和地质环境治理业务培训班。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马敬杰为培训班作讲话,市采煤塌陷地治理中心主任董可进主持。培训采取视频的形式在市、县两级设立会场,市、县两级国土资源部门和74家市级以上发证矿山企业分管负责人,共计300余人参加培训。
    培训班紧紧围绕矿山企业在土地复垦、地质环境治理方案应履行哪些义务,及如何履行好义务这一主题,通过《土地复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解读、土地复垦方案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要求、地质环境监测、采煤塌陷地治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矿产资源执法监测等六个专题讲座,梳理了矿山企业在土地复垦、地质环境治理方面应履行的义务,明确了国土资源部门的监管职责。
    通过培训,一方面,各矿山企业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强化了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明确了所承担的法定义务,熟悉了在办理矿业权新设、延续、变更、转让及闭坑手续时,应具备的法定条件。为督促矿山企业依法履行土地复垦和地质环境治理义务,进矿区生态文明建设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另一方面,各级国土资源管理人员也掌握了矿区土地复垦和地质环境治理的法律法规,明确了所承担的监管职责,对推进依法行政,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地质环境科   赵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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