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做好《地图管理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2-25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地图管理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

来源: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法规与行业管理司  时间:2015-12-25 09:53:19
 中 

国测法发〔2015〕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局所属各单位,机关各司室:

2015年11月2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664号国务院令,公布《地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出台,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标志着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发展迎来新的机遇和挑战,对加强地图管理,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健康发展,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具有重大意义。为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条例》出台的重大意义

各地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对《条例》出台重要性的认识。

(一)《条例》是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求的重要举措。《条例》从法律的高度规定有关地图活动的基本准则,为地图管理提供基本依据,对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作出了全面系统的部署,将测绘地理信息改革的实践和探索纳入了法治轨道。《条例》的出台,充分反映了测绘地理信息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地位,充分体现了地图维护国家主权、保障地理信息安全、服务人民生活的重要作用。《条例》不仅是依法治测的有力抓手,也将确保测绘地理信息改革沿着法治轨道有序推进。

(二)《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测绘地理信息事业迈入了新的阶段。当前测绘地理信息事业正处转型升级的关键节点,《条例》一方面为我们指明了改革和法治的方向,提供了发挥作用、彰显价值的广阔舞台;另一方面也对转变政府职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改变服务模式、提升服务水平等,提出了明确和严格的要求。《条例》的出台必将有力地促进各级政府、部门更加关心和支持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必将极大地提振广大测绘地理信息工作者和地理信息企业的信心,增强促进地理信息事业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条例》的出台有利于促进地图市场健康发展。《条例》完善了地图管理各个环节,首次对互联网地图服务做出规范,符合当前地图市场需求旺盛,传统纸质地图以及各类电子、导航、互联网地图快速发展,地图出版数量和品种极大丰富的实际情况。《条例》将对繁荣地图市场起到规范作用,有力遏制各类地图违法行为,在维护地理信息安全的同时,保障社会大众依法开发、利用各类地图及其衍生产品的权益。

(四)《条例》的出台将推动测绘地理信息法治化进程。我国已经建立起以《测绘法》为核心的测绘地理信息法律体系,作为测绘地理信息法治建设的重要成果,《条例》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测绘地理信息法律体系,将会推动各级人民政府以及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加快制定配套的法规及文件,健全执法机制,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条例》的全面贯彻落实,将有利于提高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从业人员法治意识,对全面推进测绘地理信息法治建设具有十分重要和深远的意义

二、把握要义,深入领会《条例》的各项规定

《条例》结合实际工作,对测绘地理信息工作和地图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学习,全面深刻领会《条例》各项制度规定的精神实质。

一是从法律层面上明确了地理信息产业发展要求。《条例》在总则中将“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健康发展”作为立法目的,统领整个《条例》;确立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基本路径,规定国家采取支持地理信息科学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加快地理信息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的方式,推动产业发展;制定多项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具体措施,体现了政府对市场的引导和服务作用,有利于进一步释放和激发市场活力,培育企业创造力和竞争力,对产业发展起到推动作用。

二是首次将互联网地图纳入法治轨道。针对近年来互联网地图服务蓬勃发展的实际,《条例》增设了专章,确立国家对互联网地图服务采取鼓励和支持的原则,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行业加强政策扶持;建立了完备的互联网地图安全保障制度,加强了对地图用户个人隐私的保护。通过加强互联网地图服务的全程监管,一方面保障了地理信息的安全,另一方面规范和促进了行业的发展。

三是建立地图统一监管体制强化国家版图意识。《条例》按照现行《测绘法》,明确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地图的统一监督管理,地图管理体制由中央和省两级延伸到县一级。《条例》规定应当使用正确表示国家版图的地图,编制地图时应当完整表示我国疆域;明确国家版图意识教育应当纳入中小学教学内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国家版图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国家版图意识。

四是强调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条例》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务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没有新设行政许可,对原有的地图审核制度进行了修改。下放行政权力,地图审核权限从国家、省二级审核改为国家、省、市三级审核;优化审批流程,明确地图审核范围,减少地图审核时间,方便行政许可相对人。《条例》重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了地图编制、审核、出版以及向社会公开的全过程管理制度。《条例》着力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推动政府提供优质公共服务,规定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要编制并定期更新公益性地图,向社会无偿提供;要通过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提供地理信息公共服务。

三、精心组织,高度重视《条例》的宣传工作

各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开展《条例》宣传活动,加大宣传力度,正面引导舆论,营造有利于贯彻落实《条例》、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一要拓宽宣传渠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通过召开研讨会、讲座、知识竞赛、在线访谈、发表文章及编印宣传图册、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条例》的新规定和新要求。二要丰富宣传内容,全面解读《条例》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具体规定,深入宣传地理信息产业发展成就,广泛倾听社会各界对于加强地图管理、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广泛宣传,要让社会各界知晓《条例》内容、领会《条例》精神、遵守《条例》规定。三要将《条例》的宣传作为2016年8·29测绘法宣传日的重要内容,在全国掀起学习贯彻宣传《条例》的高潮,不断推动地理信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为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将适时召开贯彻实施会议,举办《条例》培训班,编写《条例》释义。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做好《条例》单行本及《条例》释义订购工作。要动员测绘地理信息行业单位和关联企业积极参与宣传活动。
四、加强领导,全面保障《条例》顺利实施

各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重要意义的基础上,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扎实做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条例》,作为贯彻学习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中,切实加强对地图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条例》顺利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要把《条例》的贯彻实施,作为当前的一件大事,加强《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组织领导,统一认识,制定方案,明确贯彻落实《条例》的责任、措施,切实将《条例》实施的要求落到实处,共同做好地图统一监管工作。

(二)抓好教育培训

各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条例》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做出具体部署,提出明确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多种形式,一级抓一级,一级培训一级,确保本部门领导干部、工作人员以及辖区内地图从业单位工作人员能够全面掌握、准确把握《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并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

(三)开展配套法规立改废工作

各地要抓紧开展地方性法规、规章,特别是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对于与《条例》规定不一致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要及时提出修改或废止建议;对于与《条例》规定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要及时予以修改或废止。要在《条例》颁布实施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积极推进地方性法规、规章的立法和规范性文件的制订工作,建立健全与《条例》配套的地方法制体系。要着力理顺体制机制,把《条例》所赋予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落到实处。

《条例》的颁布实施,为规范地图市场发展、促进地理信息社会化应用,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各地要切实加强领导,增强发展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测绘地理信息统一监管能力,为实现经济社会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201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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